工商時報
工商界:加班時數、加班費要有彈性
「要彈性」,是工商團體負責人盼新任勞動部長林美珠能在最短時間內提出因應、調整措
施。
「一例一休」後遺症不斷浮現,林美珠昨(9)日表示,將一一與勞、資對話、溝通。對
一例一休,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指出,加班時數與加班費,是最需要檢討與調整,特
別是加班費的計算方式太複雜,1小時算4小時,4小時算8小時,更是舉世獨有。
他說,制度要簡單化,才不會有執行困難,因此建議,一例一休回歸最初的周休二日精神
,加班費也簡單化為「加倍給付」,落實原來說好的配套措施,亦即加班工時由46小時放
寬為54小時。願意加班勞工就以54小時為上限,不願意就維持每周工時40小時「不用加班
」。
商總理事長賴正鎰也指出,「加班」是目前最嚴重的問題,加班無彈性,幾乎讓工作具有
特殊性的行業運作困難,加班費1小時算4小時、4小時算8小時,也讓勞工想加班,老闆卻
不敢讓員工加班,一例一休非但未能讓勞工受惠,反而增加勞資雙方的困擾,因此應設法
在最短的時間內進行檢討與調整。
他說,一例一休,證明了用一套《勞基法》適用各行各業,是不符合現實,因此建議應依
產業特性有不同的規範與彈性,特別是對服務業要有「服務業專章」。
中小企業總會理事長林慧瑛也直言,加班工時沒彈性、加班費計算方式又很複雜,企業自
然是寧可不接單,也不願勞工加班,勞工也怨加班費是「看得到,吃不到」的政策,更怨
因沒班可加而收入減少,因此,她盼新部長有新作為,能重新檢討相關措施,讓勞資雙方
都有可彈性運作的空間。
過去與林美珠有共事經驗的工總秘書長蔡練生說,在加班彈性有必要放寬,至少要回到當
初說好的每月54小時的上限,同時加班費的複雜計算方式也應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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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太高,可是又要開放加班時數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