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讓室友門外罰站30秒 男大生拘役20天或付2萬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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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就讀桃園市某大學的黃姓男大生,一怒之下將室友反鎖在門外,
害室友抱著洗衣籃罰站至少30秒,桃園地院法官認為黃男已妨害室友進出寢室的權利,審
結依強制罪判處他拘役20天,如易科罰金,黃男得為此付出2萬元代價。
黃男於103年10月24日晚上6點多,與同系不同班的趙姓室友,因生活細故發生爭吵,他認
為室友口氣太差、耿耿於懷,見室友到浴室洗衣服,竟反鎖房門,被要求開門還反酸,「
你這麼厲害,不會用嘴巴開門嗎?」雙方僵持至少30秒,黃男才把門打開,因此被控告強
制罪。
黃男辯稱,沒有堅持不讓室友進房,當時他正在氣頭上,不到幾秒鐘就把門打開了;室友
則指控,洗完衣服發現被鎖在門外,他要求開門還遭黃男酸言酸語,罰站1分鐘黃男才開
門。
另名室友出庭證稱,他在宿舍內目賭一切,黃、趙兩人因細故爭吵,他不想介入所以未出
聲,直到趙男被鎖在門外,他才開口要黃男「幫他開門啦!」估計趙男被鎖在門外大約30
秒,通常宿舍裡有人在,大家是不會鎖門的。
法官依據黃、趙兩人及證人的說詞,認為黃男確實是刻意鎖門,被要求開門時也未在第一
時間打開,導致趙男在門外站了至少30秒,確實已妨害他人自由進出寢室的權利,審結依
強制罪判處他拘役20天,如易科罰金以1天千元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