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開國道內線要讓超速車嗎? 警察來解惑

作者: dWoWb (dWoWb)   2017-02-10 11:51:09
蘋果日報
2017年02月09日17:09
《蘋果》即時日前報導,有名女子以時速77公里占用國道內線遭罰,令網友一片叫好,但
也有人好奇,若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還要禮讓後方超速車嗎?國道公路警察局今表示
,「內側車道雖為超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如後車超速
,逼迫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之前車讓道,本局將嚴格取締此等惡性違規,維護國道行
車秩序。」
國道公路警察局今在臉書說明,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內側車道
屬超車道,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但「道路交
通管理處罰條例」也規定,若駕駛人造成超車道堵塞,可處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緩

國道公路警察局解釋,「小型車可以最高速限開內線」的立法緣由,是因高速公路超負荷
運轉情形嚴重,考量現行道路容量普遍不敷需求,因此允許小型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
車道,目的就是要發揮道路使用最高效率,且不影響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但也呼籲
「時速低於80公里慢速車,勿占用內側車道,應行駛外側車道」。(即時新聞中心/綜合
報導)
國道公路警察局說明慢速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罰則如下:
一、時速逾80公里,且未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
鍰。
二、時速低於80公里,占用內側車道行駛,未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新臺幣5,000元以上
6,000元以下罰鍰。
三、利用內側車道超車,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且未以最高速限行駛,致
堵塞超車道者,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209/1052508/
三寶別開車惹好爆
作者: s306205105   2017-11-23 13:44:00
舉個例子 例如王把你吃了就會開始發廢文 這樣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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