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17-02-10 20:23:43這樣算起來
鄭捷也是冤死的
他只是拿刀砍人啊
又沒有殺人犯意
不小心人就死掉了麻
頂多是重傷害致死罪
殺人計畫也只是說說
鄭捷的砍人的行為跟嘴砲殺人
在時間跟空間上又沒有完全密合
他跟高中同學說要去殺人
到實際殺人已經過兩個小時了
就算兩個小時前的鄭捷想殺人
不代表砍人時的鄭捷
心裡想殺人
那槍斃鄭捷不就成了冤死
台灣檢察官真棒
作者:
auni (阿南)
2017-02-10 20:24:00蒸蚌..
真的 按照台灣法醬的邏輯 他其實不用死的 政治力介入
作者: Leo4891 (Leo) 2017-02-10 20:27:00
鄭捷就殺死人了還沒殺人犯意...這例子不好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7-02-10 20:28:00他只是不小心讓四個人死掉 還真不小心啊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7-02-10 20:29:00不曉得該從哪開始吐嘈...
鄭捷就想殺人 也殺死人 也是一刀致命處 法盲....
作者: Leo4891 (Leo) 2017-02-10 20:30:00
鄭捷就有計畫要殺人 還練習過咧 阿樓上是要辯啥?
作者:
baobeising (㊣Ptt㊣最強a思想家-肚臍)
2017-02-10 20:30:00鄭捷承認他想殺人耶! 你的邏輯呢?
殺人罪還是要有殺人犯意吧 但殺死人不一定有殺人犯意
他只是想表演劍舞而以誰知道跳一跳 有人跑來揮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