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駕駛工時14小時未超時!公路總局:每日駕

作者: magicgreet (grant)   2017-02-14 23:29:35
: 一日遊行程,導致當天肇事駕駛工時長達14小時,公路總局官員表示,依據
^^^^^^^^^^^^
: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與勞基法相關規定,公路駕駛10小時的法定工時,
: 是指「手握方向盤的時間」,該名駕駛是否有超時,必須調閱行車記錄器判斷。
雖然這句話真的很智障
但是這種不具名的發言 還是希望知道是哪個天才說的
如果民進黨不願意找出來
那這條就永遠揹著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2-14 23:31:00
資進黨會說:該官員是馬英九時期任用的...
作者: C13H16ClNO (3955 老地方見)   2017-02-14 23:31:00
以後沒摸到生財工具的 通通不計薪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2-14 23:32:00
台鐵也是呀,在位置上待機也叫休息。為了貪工時($),怎樣
作者: QBey (Q貝)   2017-02-14 23:32:00
AV女優手握懶叫的時間才算工時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2-14 23:33:00
得歪理都講得出口。
作者: drigo   2017-02-14 23:33:00
以後規定,開車每五分鐘放手兩分鐘,累積起來的時間剛好是休息時間,可以連開14小時
作者: hosen (didi)   2017-02-14 23:34:00
它是算開車的法定工時,又不是上班的工時,一群人超理盲的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2-14 23:34:00
以後司機得先學會用腳開車,這樣工時就可以為0了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2-14 23:34:00
前面講了好幾遍了 國外有三種時間都會設限實際行駛時間(行駛幾小時會規定至少要休息多少分鐘)當日行駛不得超過 m 小時, 從開工到收工不得超過 n 小時
作者: C13H16ClNO (3955 老地方見)   2017-02-14 23:36:00
作男鴨的 以後舌頭沒碰到○○ 通通不准算工時
作者: drigo   2017-02-14 23:36:00
那是國外, 台灣有台灣的玩法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2-14 23:36:00
當日上班超過 x 小時, 必須至少休息 y 小時才能繼續工作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2-14 23:37:00
日本管的更細 還有累積日數的 這樣就不能連續接長程團
作者: C13H16ClNO (3955 老地方見)   2017-02-14 23:37:00
還在講現況喔 不如快叫大官們修法 盯著廢推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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