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駕駛工時14小時未超時!公路總局:每日駕

作者: mrforget (財去人安樂)   2017-02-15 00:10:58
以後闖紅燈時別握方向盤跟機車龍頭手把,
就不算駕車囉^_^。
以後開車騎車都能玩手機了。
因為你雙手沒握方向盤跟機車龍頭手把。
公路局好棒棒^_^。
※ 引述《MASAMIFANS (MASAMI NAGASAWA)》之銘言:
: 手握方向盤開始算工作時間
: 這是全部的公路運輸業都這樣
: 因為沒標準只好這樣
: 要立個標準那很好 就用法規明定
: 司機就少阿
: 奧客就多啊
: 你自己在旁看沒感覺
: 你在等車等個30分鐘就抓狂
: 狂打客服幹譙的這種人 你坐下不要講話
: 不是你們靠杯 司機不會被公司凹拉
: 又要顧到消費面
: 又要服膺政府政策 照顧偏鄉居民通行的權益
: 有看過 什麼台北到台西 台北到西港這種路線 這就是政策產物阿
: 這種鳥地方誰管他去吃屎喔
: 現在又再哭運輸業在凹司機
: 這種偏鄉路線全取消
: 資方比你們還爽
: 根本沒錢賺的路線
: 事情能簡化到1+1=2
: 怎麼還需要肥宅開口
作者: suckabian (變更好)   2017-02-15 00:12:00
嫖了不給錢就不算嫖囉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7-02-15 00:12:00
真的 拜託你以後一定要這樣做 就說是公路局說的^^
作者: jacktypetlan (四十四隻石獅子)   2017-02-15 00:12:00
作者: virtues1010 (王者)   2017-02-15 00:12:00
你可以試看看
作者: MASAMIFANS (MASAMI NAGASAWA)   2017-02-15 00:14:00
可以 試試看
作者: hosen (didi)   2017-02-15 00:23:00
連續動作,依然算是在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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