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1天駕車限10小時 但遊覽車沒動就不算
蘋果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70215/1056296/
國道5號前(13)日晚間發生33死車禍事故,司機康育薰女兒出面泣訴父親從過年迄今連續
上班16天未休假,過勞導致車禍發生,引起外界討論其實《公視》獨立特派員節目曾在
2016年發生陸客團火燒車事件後,以專題報導遊覽車司機所面臨各種惡劣勞動狀況。
報導中跟拍一名開車40年的徐姓司機進行採訪,很多人以為的司機可以跟著旅行團吃住免
費,其實常常是客人去餐廳用餐時,也未必可以跟著吃,而是得自己想辦法找餐廳簡單吃
一餐,如果附近沒得吃,只能夠等導遊包便當拿上車才能在車上吃飯。連住宿都是得等送
完客人回飯店後,再用旅行社的補貼開車到更便宜的旅館去寄鋪。即使環境不佳睡不好,
到累的時候也是只能強迫自己入睡。
另外,遊覽車駕駛工時除了依照勞基法規定外,交通部管理規則規範一天駕車不能超過10
小時,每4個小時就要休息30分鐘。但當車速不動時,並不會計算在規範的10小時之內,
也就是說當司機在休息時,也不會算在規範時間內。每當出班時,司機都得裝上行車紀錄
紙,當車子有開動時,才會記錄,即使早上出門到半夜才回到飯店司機的工作也不算超時
,因為中間等待跟休息的時間,全部不算。
對交通部規定遊覽車司機每日駕車10小時是手握方向盤的時間,社運人士王奕凱在臉書PO
文砲轟「這種解釋方式肯定被罵爆,民調也當然會被罵低。請問所謂的手握方向盤時間要
怎麼算?紅綠燈停下來的時候手放在雙腿上時算不算沒握方向盤?」更直言「公路總局跟
交通部,不要再越來越多資料都顯示是疲勞駕駛時,還在把法令解釋的對勞工不利的方向
,這樣不會解決問題,反而只要再出事,只會讓人對執政沒信心。」
《北美智權報》專欄作家蔡佑駿認為「官字兩個口,呵,以後上班,手都要一直握著滑鼠
才算數」。國民黨青年團前執行長李正皓則在臉書發文諷刺地說「舉一反三:官員上班時
間是講幹話的時間。」並用標籤的方式酸說「#點亮台灣不意外」、「#民進黨政府好棒棒
」
(隋昊志/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