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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國道5號「蝶戀花」遊覽車翻覆意外,造成社會一片譁然,傳駕駛超時工作且疑似過彎超速,是導致車輛翻覆主因。對照其他國家勞動法規,歐盟則規定司機出車結束後,必須休息滿11小時,才可再出車上路。相較之下台灣的相關法規明顯有漏洞。
而曾在「蝶戀花」任職的C先生出面爆料,依據此次肇事駕駛康育薰肇的班表,如果清晨6點55分要抵達萬華載客出發,清晨5點30分就要抵達公司,康育薰幾乎清晨4、5點就要起床出門,開整天車後,回家至少已凌晨12點,隔天依舊必須一大早起床工作,但旅行社宣稱康育薰沒有過勞,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他更直言:「我敢百分之兩百確定,他一定是疲勞駕駛」。對此,常活躍於社會運動的柯劭臻律師在《臉書》上發文感嘆,因為這次事件,回憶起她有個類似個案,對像是位鄭姓司機,當時他早上5點出門,但就在21:30返回總站時斷了氣,就像此次事件的肇事司機康育薰
一樣是疲勞駕駛。柯劭臻還提到,自己3個多月前組團去德奧捷旅遊,每晚回到飯店,導遊總是不厭其煩地約定明早出發時間,但她納悶:「為何不就每天8:00集合就好?」對此,她表示依據歐盟的規定,司機每天必須至少要有連續11小時的休息時間,也就是說,假如今晚22點才回到飯店,隔天就必須9:30以後才能出發。她也直言,唯有比照歐盟的法令,這樣前一天的疲勞才能真正消除,而且總工時要包含待命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不然這種憾事不知何時又要發生。
而據《中央通訊社》及《新浪網》報導,疲勞駕駛造成的死傷事故更為嚴重,因此世界多國痛定思痛,制定了嚴厲措施規範,避免司機因疲勞駕駛釀成大禍。列舉如下:
美國:
1.接力法(多輛車分段運送):因美國的長途客運業十分發達,最典型的長途客運企業就是灰狗大巴公司,該公司採取接力的方式,把旅客一站又一站地運送到目的地。
2.記錄法(客運司機人手一個本):駕駛員必須如實填寫每天的行車情況,分別標注行駛時段、停車休息時段並隨時准備讓警方檢查。
日本:
1.模擬鐘法(到休息站必須休息):在日本,每開兩個小時就要休息20至40分鐘,高速公路沿途的休息站就成了活動場所。司機會在前窗玻璃處立一個模擬鐘,到達休息區,司機也下車休息,下車前要將指針撥到下次開車的時間。
2.科技創新法(探測座椅能發警報):日本研究專家研發出了一種感測器,可探測出駕駛一但陷入昏睡,機械裝置就會及時發警報把司機叫醒,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德國:
強制休息法(每天駕車累計不能超8小時):客車上的行車自動記錄儀會每天記錄駕駛時間、駕駛間隔、駕駛速度,警察會抽檢當天的記錄。
法國:
1.彩色方塊緩解視覺疲勞:高速公路的路邊每200公里均設置有幾個彩色方塊、圓柱等,以緩解駕駛人的視覺疲勞。
2.大巴士每週工時上限為48小時,且車內需安裝「CD卡」,用來監測車輛是否有熄火停滿45分鐘,若被交通警察臨檢發現沒有「停好停滿」,不僅司機會被記點處罰,旅行社也會被處以高額罰款。
英國:
每兩小時路程設休息站:司機連續開車兩小時,必須休息20分鐘,強行防止司機疲勞駕車,因此在英國的高速公路上,每兩個小時的路段,都有中間休息的站點。
澳大利亞:
駕駛日記保安全:檢查辦法也是採用與美國相類似的駕駛日記。
巴西:
可到加油站休息:大型專業運輸公司與道路上的加油站建立合作關係,當運輸公司的駕駛人感到勞累時,隨時可以進入加油站專門為駕駛人準備的客房休息。
歐盟:
歐盟規定,司機開車時數每週不能超過56小時,連續兩週內的開車時數合計不可超過90小時,且出車結束後必須休息滿11小時才能再次上路。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