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團司機通通超時?勞動部這麼說
https://udn.com/news/story/7241/2283597
又有遊覽車發生傷亡重大事故,司機是否超時工作再度受到關注。很多一日團司機,清晨
出發、深夜才下班是否超時,勞動部表示,交通部規定司機駕駛不能超過十小時,至於勞
基法則規定一天工時不能超過12小時,但中間可能有旅客下車遊覽,司機可有休息時間,
因此要採個案認定。
坊間一日團旅遊非常普遍,司機往往是一早出發,很晚才往返,工時明顯超時,勞動部表
示,根據勞動部前年公布「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遊覽車司機也屬在外
工作者,出勤紀錄可以行車紀錄器等方式認定。
至於駕駛工時認定,凡熱車、驗票、等班、洗車、加油、保養汽車及待命時間,都屬「工
作時間」;只要脫離雇主指揮約束,才認定為「休息時間」。遊覽車載客等候時間是否屬
工時,則以是否受雇主指揮監督,並能自由利用,例如遊覽車載客到某景點,遊客下車到
景點遊玩二小時,該二小時屬駕駛可自行利用,得不認為工時;但若有些遊客停留在遊覽
車上,駕駛實際無法自行利用,應屬「工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