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壹週刊
2.完整新聞標題:
房產界郭董欠稅 扣薪1500年才能討回
3.完整新聞內文:
曾有「房產界郭台銘」稱號的房地產大戶黃勇義「勇哥」,因為涉嫌在8年間,以人頭買賣
房屋1919戶,總成交金額高達264億元,逃漏稅及罰鍰共15億7千萬餘元,遭檢方起訴。雖然
黃勇義近年淡出房產市場,改投資華豐橡膠還擔任總經理,但台北國稅局追稅成效不彰,只
能每個月查扣他3分之1薪水8萬元,如果稅務人員沒有查到他其他財產,恐怕要扣他1500年
的薪水,才能夠全數追回他欠國家的稅,其實就是完全拿他沒輒。
曾有「房產界郭台銘」稱號的黃勇義「勇哥」,十年前與黃文雄、黃家進及劉月釵等三人因
投資房產而成名被稱「三黃一劉」,雖然已經淡出房地產市場,轉而出任華豐橡膠公司(
2109)總經理,但他永遠是稅務人員心中的最痛,因為他大手筆買賣大台北地區房地產,炒
高市區房價,讓全民身陷終身買不起房屋的噩夢之中,他卻繼續當他的總經理,該繳的稅和
罰鍰,除了被政府查扣的部分,不繳就是不繳。
黃勇義四年多前因為炒房獲取暴利,被檢調單位及國稅局盯上,成為掃蕩炒房投資客的首要
目標。二○一一年十二月,檢調依偽造文書、違反《商業會計法》及《稅捐稽徵法》等罪嫌
,兵分多路展開偵辦。黃勇義雖然立即向國庫支付一億元,擔保支付逃漏的高額稅款,檢方
也在隔年底即起訴黃等人。只不過,一波波大張旗鼓的偵辦動作,其實根本於事無補。
台北國稅局認定,黃勇義逃漏營業稅、營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及罰鍰共十五億七千萬元,
只不過,黃勇義繳了一億元後就雙手一攤,稅務單位只能查扣他的動產、不動產抵稅。經清
查,黃勇義在台北市葫蘆街有三筆房產,市價約六千萬元,但因被金融機構設定抵押,僅值
二千二百多萬元,加上四百一十五萬元存款,價值三百五十四萬元的股票,可假扣押的財產
約三千萬元,與他尚欠的十四億多元,有一大段差距。
稅務人員無奈之餘,接下來只能扣他的薪水了。
據了解,黃勇義是華豐橡膠總經理,每月薪資約二十四萬元,依規定,黃勇義每月薪資三分
之一約八萬餘元被暫扣不能使用,從去年二月迄今,已共暫扣百萬元。換句話說,只要官司
未解決,黃勇義只能繼續被扣薪,但和他欠下的鉅額稅款和罰鍰相比,這簡直是滄海一粟。
如果欠稅案件最後確定黃勇義應繳納十五億七千萬元,且沒有查扣到黃勇義其他財產,減掉
暫扣的一億三千萬元,剩十四億四千萬元稅款及罰鍰,以每月扣除八萬餘元追討,至少要一
萬八千個月,一千五百年。
但根據《稅捐稽徵法》,稅款追繳期限只有十五年,稅務機關最後將全案移送行政執行署,
行政執行署會以查封拍賣等強制手段追稅。(撰文:林益民)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nextmag.com.tw/breakingnews/business/243220
5.備註:
我說要賺錢就是要這樣,傻子才和你在每個月薪水慢慢賺
假人頭炒房才是王道,就算犯法,也賺夠了,還不一定會被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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