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騎車撞上「帝王條款」!行人闖紅燈罰300.

作者: sean90330 (尼嘎)   2017-02-17 09:00:34
※ 引述《angelgirl13 (火鍋少女13♥)》之銘言:
: 騎車撞上「帝王條款」!行人闖紅燈罰300...騎士沒違規罰更重
: 2017年02月16日 23:07
: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 高雄市鼓山區日前發生一起車禍,21歲的陳姓騎士行至鼓山三路及青泉街口時,撞上了55
: 歲、紅燈闖越馬路的朱姓行人,2人當場摔成一團,雖然雙方僅受輕傷,但陳男機車嚴重
: 毀損。陳男當下氣得起身質問朱男「你為何闖紅燈?」不料卻遭對方回嗆「我在慢跑耶!
: 」
: 事發當下,陳姓騎士一路綠燈也未超速,沒想到在十字路口的斑馬線上朱姓男子卻慢跑闖
: 越馬路,陳男反應不及當場撞上,只見朱男挨撞後騰空轉了一圈才落地、而陳男也整著人
: 往前飛撲,2人1車摔成一團。
: 陳男當下氣得質問對方為何擅闖紅燈,不料朱男卻反嗆「我在慢跑耶!」讓騎士當場傻眼
: ,但朱男隨後的反應更大出意料,他見騎士被一句「慢跑」嗆愣在原地,接著說「我本來
: 想走、想說算了,但你機車這樣,我要去醫院還要錢!」
: 針對整起車禍肇責歸屬,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行人不依標誌
: 、標線號誌指示」,可處300元罰鍰;但陳姓騎士更慘,依據第44條「行人帝王條款」,
: 「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可處1200元,最高可至3600元罰鍰
: ,是行人罰則的12倍之多。
: 高雄市鼓山交通組警務員陳俊榮也指出,依照目前法理,機車只要行經交叉路口,遇到有
: 行人通行斑馬線時,(無論號誌)均應減速慢行甚至暫停禮讓先行,「本案行人雖然是闖
: 紅燈,但他在斑馬線上,還是有絕對的路權!」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216/868337.htm?from=fb_et_news
: hmmmmm……?
大家好,我是次肥宅,結衣我老婆。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第二項,行人在行穿上有絕對路權。
這沒問題。
但幹你媽的這裡是鬼島喇,行人只會無限上綱喇。
行人在行穿闖紅燈罰跟酒駕一樣就不會有這種事喇。
作者: momo1244 (亞洲廢文王-廢文界宮本武)   2017-02-17 09:01:00
幹你娘,你簽名檔放我老婆幹嘛啦 耖機掰
作者: chris0701 (Quasimodo)   2017-02-17 09:02:00
經過斑馬線本來就該注意並減速 駕照怎麼考的?
作者: zp01 (zp01)   2017-02-17 09:02:00
你個板?
作者: gg0079 (edr)   2017-02-17 09:02:00
行人闖紅燈要罰得比一般車輛闖紅燈重? 我有搞錯甚麼了嗎
作者: fuhaho (fuhaho)   2017-02-17 09:03:00
應該說闖紅燈造成交通事故加重罰則
作者: KyA   2017-02-17 09:04:00
去立法院附近紅綠燈 紅燈走斑馬線通行 綠燈停等 有沐有搞頭?
作者: neilisme (亞雷斯)   2017-02-17 09:04:00
行人闖紅燈要開罰的機率超小的 罰重一點應該的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7-02-17 09:04:00
行人紅綠燈是給行人用的,駕駛看到人就該減速
作者: davidrockcom (davidrockcom)   2017-02-17 09:04:00
嗨~你駕照用雞腿換的嗎?
作者: ayasesayuki (綾瀨紗雪)   2017-02-17 09:04:00
美國行人走在路上你不讓就是謀殺罪 比台灣更無敵
作者: jhbgybj123 (GGININDER)   2017-02-17 09:05:00
建議樓上你可以去印度看看
作者: chris0701 (Quasimodo)   2017-02-17 09:05:00
屁啦 看那影片 機車騎士明明就有餘力看斑馬線有沒有人
作者: zp01 (zp01)   2017-02-17 09:05:00
你悲憤了?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7-02-17 09:06:00
對鬼島廢物駕駛來說,減速察看就跟用屁眼吃麵一樣難
作者: davidrockcom (davidrockcom)   2017-02-17 09:06:00
減速還煞不下來,代表你行駛至行人穿越道還是太快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7-02-17 09:08:00
不是有一個教授在仁愛路還是哪裡被撞死嗎?就走行人穿越道闖紅燈的
作者: Overmind (Overmind)   2017-02-17 09:09:00
呵呵,一個行政,一個刑事拿來比,我也是醉了
作者: EAFV (流浪貓)   2017-02-17 09:09:00
你不會撞上去喔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7-02-17 09:09:00
所以說行人愛走就讓他走,讓別人去撞他。
作者: haohaobobo   2017-02-17 09:09:00
行人違規穿越沒有資格主張這條啦
作者: aggressorX (阿沖)   2017-02-17 09:10:00
你有餘力不代表你不會撞上阿幹 講得很簡單
作者: chris0701 (Quasimodo)   2017-02-17 09:13:00
本來就很簡單 有沒有心要做而已 ㄏ
作者: beefsoup (牛肉湯)   2017-02-17 09:22:00
車水馬龍的狀況下,大批行人無視紅綠燈穿越馬路造成車流阻塞整個十字路口。只要是在斑馬線,可以優~
作者: cschuan (ntucschuan)   2017-02-17 09:26:00
我倒是看過車流阻塞大批車輛無視紅綠燈穿越馬路的如果沒有被交警擋下來我看他們根本不想讓
作者: XX9 (米魯國王)   2017-02-17 09:34:00
罰款要改成按照GDP或時薪計算啦,要另外立法一般罰款法
作者: davidrockcom (davidrockcom)   2017-02-17 09:35:00
在台灣常看車流不相讓造成打結的,沒看過行人讓車流打結的
作者: beefsoup (牛肉湯)   2017-02-17 09:35:00
樓上不知道差別在哪嗎?
作者: davidrockcom (davidrockcom)   2017-02-17 09:36:00
廟會不申請路權的倒是唯一例外
作者: dou0228 (7777)   2017-02-17 09:36:00
重點是,開車有車牌,行人你很難去查出對方是誰真的會有多少執法者願意去查出來,罰那一點點錢?
作者: k62300 (火紅眼)   2017-02-17 09:41:00
要不要乾脆紅燈在斑馬線練百米衝刺,看那台車閃得掉
作者: davidrockcom (davidrockcom)   2017-02-17 09:43:00
閃掉或輕傷算你運氣好,看你要不要拿命賭啊鐵包肉 跟 肉 的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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