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騎車撞上「帝王條款」!行人闖紅燈罰300.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7-02-17 11:01:16
關鍵字:「鼓山三路」、「21歲騎士」
鼓山路很長,想當年我也是很愛飆到時速70 80,
但有一次被眷村附近的雷達測速照到一張罰單,
後來就都慢慢騎了。
基本上這條路每台車都是在比快的,才會有測速。
自己要騎快就要注意行人,
你遠遠看到,就要先注意他是不是要穿越馬路。
不管你是恍神還是想要跟他拼命,
只要他在斑馬線,撞到都算你的。
交通法規讀熟沒有用,油門放鬆一點才有用。
※ 引述《angelgirl13 (火鍋少女13♥)》之銘言:
: 騎車撞上「帝王條款」!行人闖紅燈罰300...騎士沒違規罰更重
: 2017年02月16日 23:07
: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 高雄市鼓山區日前發生一起車禍,21歲的陳姓騎士行至鼓山三路及青泉街口時,撞上了
55
: 歲、紅燈闖越馬路的朱姓行人,2人當場摔成一團,雖然雙方僅受輕傷,但陳男機車嚴

: 毀損。陳男當下氣得起身質問朱男「你為何闖紅燈?」不料卻遭對方回嗆「我在慢跑耶

: 」
: 事發當下,陳姓騎士一路綠燈也未超速,沒想到在十字路口的斑馬線上朱姓男子卻慢跑

: 越馬路,陳男反應不及當場撞上,只見朱男挨撞後騰空轉了一圈才落地、而陳男也整著

: 往前飛撲,2人1車摔成一團。
: 陳男當下氣得質問對方為何擅闖紅燈,不料朱男卻反嗆「我在慢跑耶!」讓騎士當場傻

: ,但朱男隨後的反應更大出意料,他見騎士被一句「慢跑」嗆愣在原地,接著說「我本

: 想走、想說算了,但你機車這樣,我要去醫院還要錢!」
: 針對整起車禍肇責歸屬,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行人不依標

: 、標線號誌指示」,可處300元罰鍰;但陳姓騎士更慘,依據第44條「行人帝王條款」

: 「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可處1200元,最高可至3600元罰

: ,是行人罰則的12倍之多。
: 高雄市鼓山交通組警務員陳俊榮也指出,依照目前法理,機車只要行經交叉路口,遇到

: 行人通行斑馬線時,(無論號誌)均應減速慢行甚至暫停禮讓先行,「本案行人雖然是

: 紅燈,但他在斑馬線上,還是有絕對的路權!」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216/868337.htm?from=fb_et_news
: hmmmmm……?
作者: silent328kn (黑原)   2017-02-17 11:03:00
賺錢囉~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2-17 11:06:00
這左彎讓我很在意為何有那麼大的左彎是先闖紅燈後左轉 然後再假裝成是直行車嗎?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7-02-17 11:20:00
那邊是個十字路口。至於機車是怎麼騎出來的,可能要問他本人才知道。
作者: voicepig (豬豬仔)   2017-02-17 11:20:00
人肉提款機
作者: andante6851 (盎丹鐵)   2017-02-17 11:28:00
鼓山路的那副德性你可以騎70...請容我叫一聲越野車神
作者: superjim (中立觀察家)   2017-02-17 11:54:00
就是因為這垃圾條款 才造成一堆假車禍出現dpp整天都只在搞對立鬥爭 卻對不合理的法條死都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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