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uangw (wei)》之銘言:
: 一堆酸民不知道是邏輯不通還是沒工作過
: 不受雇主拘束,本來就不算工時啊
: 你可以關車門去散步、或在車上補眠了
: 還要算什麼工時
: 勞基法本來就規定休息時間不計薪了
: 現在酸民是逢民進黨必反嗎
: 反到沒邏輯也滿可悲的
這種講法就好笑了
既然不算工時
那這台車在這段時間有任何的問題是不是就不算司機的?
被公司強迫來發呆,不算工時?那你老闆叫你去公司發呆,是不是也不算工時?
車上補眠是很好補嗎?
旅客的行李被偷了是不是不算司機的事?
勞基法規定就算是對的?
那刑法一百條也是對的囉?
那當初因刑法一百條判罪的民進黨人也是活該囉?
法律規定就是一定是對的?不需要檢討嗎?
不想討論法律的合理性,就只想強調這樣做是對的
那我們選民進黨出來是幹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