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勞動部長林美珠:司機可做操

作者: DomainT (DomainT)   2017-02-18 23:11:36
有看完全這一段話的整場質詢
這次真的是林美珠失言
整個狀況是:
王育敏問她:「這次事件,該司機停下放下旅客後,之後在車上等旅客,算不算休息」
一開始林美珠回答的還可以,就是:「法規上是看該司機受不受制約」。
林美珠這句話是基於「她也搞不懂這次事件的狀況,所以她就以法論法」
而王育敏還是再重複的問林美珠同樣的問題。
林美珠一開始也就是重覆一樣的答案(就是以法論法),但王育敏一再重覆問
題,這時林美珠開始失言了,回答:
司機可以把車門關起來後,他可以做做操 bla bla
她這句確實是失言,接下來賀陳旦反而是針對王育敏的問題,做出正確的回答。
賀陳旦大概的意思是說,這次事件,司機那段休息時間算是「待命」,所以算是工時。
然後賀陳旦接著也說一些以後要如何改善的措施等等。讓王育敏沒再問多久就換議題了。
然後接著晚上時,勞動部又再發了一次新聞稿說:司機那段休息時間待是待命,算工時。
總之,簡單來說,林美珠做了一個奇怪的舉例。
讓民眾或立委認為她是在講司機那段休息時間可以去做操,不算工時
也就是她太過閃躲問題,反而回答的問題更犯錯。
其實如果她真的不確定這個案件是什麼狀況,誠實回答說「我需要再多詳細了解」就好
,就不會有這次的失言風波。
(如果她以後還是用這種以法論法,像法官的態度,那我看她會做的比她的前任還差.)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7-02-18 23:12:00
不愧是表姐
作者: mj2124 (CL)   2017-02-18 23:13:00
樓梯來囉
作者: f124 (....)   2017-02-18 23:14:00
護航摟
作者: Jason0813 (今年結婚搶紅包的人太多)   2017-02-18 23:14:00
恐怖的是出事後神隱 一出來就失言 這期間到底在幹嘛...
作者: aponla   2017-02-18 23:15:00
推這篇 清楚明瞭 那段散步做操不算工時 就是很白癡
作者: sheepxo ((羊臣又))   2017-02-18 23:16:00
還原給推 找表姐來真是失分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2-18 23:16:00
說好的很會溝通呢?
作者: atpx (秋雨的心情)   2017-02-18 23:17:00
明顯功課沒做足....再來一次就要下台了,下次換蔡表哥救援
作者: mituki0226 (小捲)   2017-02-18 23:18:00
神隱這段時間在背法條死讀書 一出來就派去守街亭了
作者: f124 (....)   2017-02-18 23:19:00
推錯篇了 我推上面那篇的la
作者: SoMnUs (懦夫救星)   2017-02-18 23:20:00
做操部長是用資方角度解釋法條 還是被提醒過後連續回答
作者: getoutyou (miracle)   2017-02-18 23:23:00
你分析的很好耶,給你給讚!
作者: poiu20618   2017-02-18 23:26:00
出這麼大的事還要看報紙才要詳細了解? 還是算工時她不能親口說?還是你覺得說我也是看報紙才知道會比較好不失言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7-02-18 23:32:00
這篇文哪裡提到看報紙?樓上在說沙小不知道就誠實的說不知道,別亂舉例。這篇不就是講這個?這道理坐什麼位置都一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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