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捍衛退休金 公務員發起萬人寄存證信函到

作者: xrr (努力努力XD)   2017-02-19 01:14:22
※ 引述《cblin0605 (nimda)》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捍衛退休金 公務員發起萬人寄存證信函到立法院
: 3.完整新聞內文:
: 年金改革勢在必行,軍公教人員憂心忡忡,有退休公務員在網路上發起一人一信,在立法
: 院新會期開議後,寄存證信函給立法院長與全體立委追討退休金與養老給付。
: 為免相關權益受損,公務員在臉書成立公開社團,並提供寄存證信函追討退休金與養老給
: 付的實戰辦法,指出幾萬人寄出存證信函,讓立委不敢亂修法,引發網友熱烈討論。
: 有熱心網友已擬好存證信函,內容寫道,軍公教的退休養老金是法律上的權益,更是憲法
: 保障的財產權,「如今立法委員自己坐領月薪數十萬元,卻去扣減軍公教合法的、微薄的
: 退休生活費」,除了立委外,苗頭也指指向蔡英文總統,「總統以新台幣六萬聘請廚師,
: 卻去侵奪軍公教辛苦25年合法的的4萬或5萬退休養老金」,此不公不義,違背法理與誠信
: ,爾等立法行為、行政行為當自檢點。
這些退休軍公教寫的信函是在是太好笑了,這根本是完全不合邏輯:
1.立法委員目前將處理的是關於退休金的問題,並還沒有刪減現職軍公教的薪水,
所以目前立法委員自己本身的薪水當然不會變動,這和軍公教的退休金並不是完全相關,
如果你真的要檢討現任立法委員的薪水,那就等立法院通過年金改革的法案之後,
各行各業的人民再來討論要如何刪減現職軍公教的薪水,然後讓立法院去立法通過
2.立法委員是用合法的程序去刪減退休軍公教的退休金,而且立法委員的動機也合法,
這是完全沒有問題,反倒是那些退休軍公教的所得替代率超過90%,這不僅是違背民意,
也等於是違反憲法,更是完全不符合台灣軍公教適當的所得替代率50%
: 信中說,查我國公務員退休養老金的核算,公務人員退休法早有明文規定,按大法官717
: 號解釋,新訂之法規,原則上不得適用於該法規生效前業已終結之事實或法律關係。續查
: 公務員個人退休養老金,於核准退休的公文書中明白確定給付金額與法律關係,公務員退
: 休金確定是憲法保障的個人財產權益,不得因他人法律行為而受侵害。
: 信中寫道,「列席立法院會參與投票表决迫害合法退休養老金修法者,是蓄意違法侵權,
: 無意侵害退休人員合法權益者,以公開的退席證明無任何故意或過失」。此外,信中也向
: 考試院喊話,表示「按考試院掌管退休、養老等事項,更不容濫權行事」。
: 信函最後寫道,相關行為人之立法行為或行政行為,導致本人退休養老金遭致損失,本人
: 將求償財產損失,確保人民財產權益、確保司法尊嚴。
退休軍公教寫的這一段更是好笑,憲法保障的個人財產權是指個人合法已經取得的財產,
退休軍公教之前已領取的錢是完全不符合民意,所以這已經是完全違憲,
所以如果政府如果硬要向退休軍公教追討以前已經領過的錢,這是完全沒有問題,
更何況對於那些退休教尚未領到的退休金,立法院更是有權修改法律去刪減軍公教
(包含現職與退休人員)尚未領到的退休金,而且有好幾位立法委員也多次講過年金
改革的動機,所以他們的動機和程序都沒有問題,完全沒有違法也沒有侵害軍公教的
權益,而且依據目前憲法架構,立法院有權單獨提案刪減軍公教的退休金,
無須理會考試院,如果軍公教因年金改革就跟立法委員求償,這是完全沒有用的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1/2292229
: 5.備註:
: 寄存證信函是要來恐嚇立委嗎?
另外我還是要說有很多台灣人並沒有像我一樣這麼了解軍公教家庭(包含在職與退休),
我已經連續好幾年去瀏覽很多軍公教家庭的facebook和instagram,
我發現很多軍公教及其子女都只會在facebook和instagram貼很多吃喝玩樂的照片、
動態、炫耀文,例如:全家出國去歐美玩兩個禮拜、全家每年至少買2支iphone、
全家人常常去吃高級餐館、炫耀他們自己有幾十雙名牌鞋、炫耀他們到處買名牌商品等,
今天各行各業的人民就已經不想給你軍公教錢了,你還一直拿人民的錢去吃喝玩樂,
各行各業的人民早就已經討厭軍公教到極點了
作者: infor (pty)   2017-02-19 01:17:00
高級外省人 人家祖上積德 台灣人就看開吧,反正勞工權益不彰,就靠自己成為慣老闆,自立自強
作者: homerunball   2017-02-19 01:17:00
沒有哀鳳跟機票就沒有尊嚴惹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7-02-19 01:21:00
把那些錢省下來,來補助生育或弱勢多好。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7-02-19 01:40:00
沒唸過行政法的人常常會寫出可笑的論述
作者: whaleegg (^^)   2017-02-19 01:52:00
原po去看看行政法好嗎?基本原則看一下並不難行政程序法法條也翻一下,關於契約的部分
作者: ufos (玄狼)   2017-02-19 02:58:00
嗯...你的行政法..和印象中有點不同..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雲雀)   2017-02-19 03:06:00
下面那篇已經把債權觀念無限上綱了
作者: NuCat (騎烏龜去爬山)   2017-02-19 03:10:00
家裡沒有軍公教但是我必須噓你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7-02-19 03:31:00
真是莫名其妙 債權觀念就是那些 我能無限上綱什麼 而且這明明是你自己提出來的 被打臉就怪人哦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雲雀)   2017-02-19 03:57:00
威...明明說要求軍公教退休金比照勞工退休金是債權的觀念明明就是樓上提出的
作者: liao18 (1)   2017-02-19 06:36:00
人家高級中國難民,台巴子哪根蔥啊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雲雀)   2017-02-19 07:40:00
勞退制度修改那麼多次,都無法用這個釋文的債權觀念了更何況還想把這釋文套用在軍公教,硬要鬼扯年改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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