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跨境電商逃稅 財部修法查緝

作者: ifulita (和泉政宗)   2017-02-19 09:31:58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跨境電商逃稅 財部修法查緝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對於中國賣家透過臉書廣告銷售產品給台灣消費者,財政部官
員表示,貨品從國外進口時,海關會依規定代徵營業稅及關稅,若有「化整為零」等逃漏
稅行為,將會加強查緝;去年更完成修法,讓頻繁進口者無法再適用三千元以下免稅的規
定。
化整為零逃漏稅 加強查緝
財政部官員說明,不論是中國淘寶網或臉書上的賣家,賣的多是實體商品,商品進口時一
定會經過海關,只要商品價格超過三千元以上,海關就會依規定代徵營業稅及關稅。不過
,實務上可能有「化整為零」等逃漏稅行為,這部分海關會加強查緝,過去幾年都將淘寶
網等跨境交易逃漏稅列為查緝重點。
至於境外電商銷售貨品給國內消費者是否要繳納所得稅?財政部官員表示,企業在境外銷
售貨物,依照國際慣例,屬於國際貿易的一環,外國店家的所得稅課稅權在母國,就像台
灣電商將商品賣到國外,所得稅課稅權也是屬於我國國稅局,這種課稅權分配已是國際共
識。
不過,財政部官員表示,目前網路交易盛行,對於傳統課稅方式造成挑戰,但主要挑戰是
在跨境「無形勞務」的課稅掌握,例如遊戲點數、音樂串流服務、貼圖等跨境交易。
財政部官員指出,為解決上述問題,去年已跟進國際做法,要求在台銷售無形勞務給一般
消費者的跨境電商,只要年銷售額超過四十八萬元,就必須在國內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稅,
而且與國內電商一樣,必須負起代徵營業稅的義務,新制將於五月一日上路。
官員表示,對於網路交易課稅問題,世界各國的稅捐機關多認為,傳統的營業稅課稅方式
應該改變,特別是在無形勞務部分,以鞏固稅基;但所得稅課稅方式是否必須轉變,目前
看法相當分歧,所以暫不適宜修法,後續會持續關注國際趨勢發展。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1079394
5.備註:
當初在修法讓頻繁進口者無法再適用三千元以下免稅的規定時並沒有想到中國賣家透過社
群網站直接入台淘金這一塊,
沒想到當初修這個也能防堵到這邊XD
作者: XDDDD5566 (我絕對沒偷吃實驗室點心)   2017-02-19 09:43:00
人和貨都是境外的 要冏摸查稅阿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來亂的)   2017-10-19 15:55:00
有五毛搞不清楚狀況XDDDDDDDDDDDDDD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10-19 16:00:00
?? 先說我是5毛 我說不是 就說我換邏輯XD
作者: liaon98 (liaon98)   2017-10-19 16:00:00
好啦 所以D大知道什麼是華族嗎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10-19 16:01:00
知道啊 我可以繼續推我的新聞了嗎?
作者: eoerexnten (月月)   2017-10-19 16:04:00
無聊GOOGLE了一下,華族指的是日本曾經的貴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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