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無照少年撞保時捷 代價41萬
台南市吳姓少年無照騎機車穿越交管區駛上車道撞上蔡姓男子駕駛的保時捷,蔡向吳的父
母求償索賠維修費用和車子價值貶損共一百一十多萬元。台南高分院認定,七年車齡保時
捷殘值剩不到二成,加上蔡也有過失,判決吳與父母應賠償四十一萬餘元,全案定讞。
南鯤鯓代天府前年八月間普渡,吳姓少年無照騎機車抄近路,穿越車輛禁止通行的交管區
駛上車道,想趕去餐廳吃飯,卻撞上橫向駛來的保時捷。
駕駛保時捷的蔡姓男子表示,當時廟方實施交管,吳騎機車穿越禁止車輛進入的車道,撞
上他駕駛的保時捷,造成車輛右側、擋風玻璃等處受損,而這輛保時捷是限量超跑,花費
一萬五千元拖吊、四十八萬二千多元修理烤漆。吳表示,蔡逆向行駛,也有過失。
全案送台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認為吳未讓行進中車輛先行為肇事主因,蔡
未注意車前狀況為次因,兩人都有責任。一審法院判吳賠償七萬五千一百八十元,蔡不服
而上訴,並提出保時捷因此價值貶損六十萬元,要吳姓少年一起賠。
二審法官認為,蔡的保時捷車齡七年七個月,依行政院頒布的折舊率表,殘值只剩一成多
,花費大把鈔票修理,扣除折舊後的修復費用、加上修車工資等,損害額為十三萬二千多
。至於交易價值貶損,經中華民國汽車鑑價協會根據撞損程度鑑定,認為應是折價四十六
萬元。
二審認為,吳對肇事應負七成責任,蔡未注意車前狀況,應負三成責任,判吳姓少年與父
母須賠償四十一萬四千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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