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庭訊5小時 馬英九:關說司法者沒事、維護

作者: HeavenWait (HeavenWait)   2017-02-21 23:03:28
1.媒體來源:
udn.com
2.完整新聞標題:
庭訊5小時 馬英九:關說司法者沒事、維護司法者遭殃
3.完整新聞內文:
最高檢察署前特偵組查辦關說案,引爆前總統馬英九被關說案的調查對象、立委柯建銘自
訴洩密等罪。台北地院今天下午2時開庭,直到近7點才辯論終結。馬英九歷經5小時庭訊
,出入庭外受訪表示,在英美法系的國家,「關說司法」叫做「妨害司法公正罪」,但這
個議題沒有進入到司法改革議程。
他說,在香港「妨害司法公正罪」甚至最重可以被判到無期徒刑,那台灣呢?則是沒有犯
罪。司法關說這個議題,還沒有進入到司法改革議程。我們不禁要問,如果像柯建銘這樣
有權有勢的人,可以介入關說司法,我們的法治何時才能配得上國際社會對我們的評價?
馬英九指出,本案是3年多以前柯建銘立委請託關說司法個案的案外案,3年多來出現了「
關說司法者沒事,維護司法者遭殃」的荒謬現象。如果立法委員可以對個案請託關說,這
個惡果可能或發生在你、我或任何人身上,對於司法公正的傷害是無與倫比的。
他強調,任何人都不能對進行中的司法案件關說,這是違反最基本的司法正義,也汙染了
最純淨的司法,更何況是握有政治權利的立委,這是一個大是大非的問題,不能迴避也不
能模糊,不可以做就是不可以做。
他說,他也要再次提醒柯建銘,不要急著對他提起自訴,不要急著對他污衊、詆毀,企圖
藉此轉移自己關說司法案件的失格行為。這些轉移焦點的動作都改變不了,他對自己案件
請檢察官不要上訴的事實,他關說司法的行為,嚴重傷害司法公正,他到現在都沒有認罪
道歉,這樣子能夠對國人交代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298737?f=fcmpush
5.備註:
台灣司法制度應該改成陪審制或參審制,終結這些亂象。馬英九
自己哈佛法律的,怎麼會不知道這些?執政的時候應該推動改革。
美國司法制度官民平等,採Grand Jury陪審團制度,人民可在平等條件下控告政府,從制
度面杜絕官員法官政治力、濫權、賄賂、偏見、缺乏經驗等問題。陪審員由人民選出,公
民皆有Jury Duty出任陪審員義務,由人民做裁判集體判決,提高社會對判決與司法系統
信賴感。所以在美國不僅要合法還要合理,如在連續劇看到的因講義氣幫朋友作保,結果
傾家蕩產的故事,在美國就不會發生,因為陪審團不會同意。
陪審團制度須極度先進法治社會才能順利運作,很少國家施行,如美英、挪威、瑞典、比
利時等。歐陸法系國家仿效推行Lay Judge裁判員制度,或稱Assessor System參審制,折
衷由法官與人民進行共同評議裁決,如德國、法國、始於2009年的日本等。
轉載:http://calasf.blogspot.com/2007/05/los-angeles1.html
作者: corlos (ナニソレ、イミワカンナ)   2017-02-21 23:04:00
你還不是關說
作者: iSad5566 (神曲56)   2017-02-21 23:04:00
活該死好 怪就怪在你是KMT的垃圾
作者: YU0121 (愛玉冰™)   2017-02-21 23:04:00
4/1愚人節還沒到
作者: DASHOCK   2017-02-21 23:04:00
非法監聽好棒棒der 照她說法幹嘛不刑求柯
作者: slashlin (Bo Rhap)   2017-02-21 23:05:00
快進去蹲吧
作者: cosmosET (嗯?)   2017-02-21 23:05:00
你不用那招維護司法 就不會知道別人關說了何苦來哉?
作者: SE4NLN415 (SE4N)   2017-02-21 23:05:00
特偵組那事辦得怎樣啦 馬皇
作者: AUwalker (南行er)   2017-02-21 23:06:00
陪審團好像只有刑事庭在用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7-02-21 23:06:00
東廠亂政
作者: cosmosET (嗯?)   2017-02-21 23:06:00
一直跳針
作者: huangjyuan (Bryyuan)   2017-02-21 23:07:00
cos大 你的意思是說就算關說 只要沒人知道就好喔XDD好可怕的邏輯 當然馬要好好辦 柯也要辦啊 = =
作者: u9161031 (PREDATOR)   2017-02-21 23:09:00
獨裁殺人魔還有廟喔
作者: mayjan   2017-02-21 23:09:00
說個笑話 特務談改革這麼清廉 怎麼北銀不見了
作者: cosmosET (嗯?)   2017-02-21 23:10:00
都要辦啦 但是就因果來說 如果馬不做這件事 誰會知
作者: billybbb   2017-02-21 23:10:00
監獄去ㄅ
作者: cosmosET (嗯?)   2017-02-21 23:11:00
道有些事...
作者: huangjyuan (Bryyuan)   2017-02-21 23:11:00
重點就是柯自己好像覺得自己很對是受害者 超噁心
作者: agong (agong)   2017-02-21 23:13:00
水母:想當年 當抓耙仔沒事 被舉報的就GG
作者: SE4NLN415 (SE4N)   2017-02-21 23:13:00
台灣前總統 法律系畢業 結果引用一堆國外 真是智障
作者: huangjyuan (Bryyuan)   2017-02-21 23:14:00
話說王金平怎麼沒事XDDD
作者: BDG (畢帝姬)   2017-02-21 23:14:00
北檢幾年前都簽結 是還要靠北啥
作者: moke (一起走到未來 :D)   2017-02-21 23:16:00
關說要檢察官沒新證據也要上訴的是國民黨 非法監聽也國民黨
作者: freexyz2007 (囧mmm)   2017-02-21 23:16:00
“關說司法者沒事、維護司法者遭殃”,喬王!馬的屁眼還沒喬準?還再該該叫耶
作者: moke (一起走到未來 :D)   2017-02-21 23:18:00
要人沒新證據就別浪費司法資源 當國民黨的爪牙 這也算關說?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7-02-21 23:22:00
grand jury不是trial jury.
作者: iWatch2 (有錢吃鮸沒錢免吃)   2017-02-21 23:24:00
你真的學法律的喔??攝影系在那邊丟臉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7-02-21 23:28:00
美國有個人破產制度 還不出錢最糟就破產而已 跟陪審制哪有關係 jury trial比例很低
作者: dou0228 (7777)   2017-02-21 23:53:00
不意外,之前裝測速攝影機不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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