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避免「奶嘴法官」 陳瑞仁:考上先當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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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222/1061323
4.完整新聞內文:
106年02月22日
司改國是會議第二組分組會議,今上午在廉政署展開,主題是討論「權責相符、高效率的
司法」,其中今將先處理「法官、檢察官的多元進用、監督與淘汰」的問題,該組委員、
北檢檢察官林達與會前指出,目前司法官絕大多數是透過司法官考試篩選,資質上已有一
定水準,但工作上的監督、管考機制並不完善,例如只著重未結、逾期案件數量,恐會讓
辦案人員只顧數量、不顧質量,有失公允。
林達指出,目前法院判決的無罪率為3%,與歐美國家相比已很低,但某些貪污、環保等特
殊案件,因為犯罪型態和法律見解的不同,無罪比率偏高,但也不應就指檢方起訴不力,
《刑事訴訟法》有規定,法官若認為檢方證據不足,審查後也可裁定檢方補正或駁回起訴
,但實務上此做法並未普遍落實。
另外,林達提及,現行司法官的監督機制和評比項目,著重未結案件數量以及逾期案件數
量等表面上的成績,實際上若司法官為了讓數字好看,大可隨意亂結案,但實際上案件品
質低落,現行制度並無法揪出劣質司法官。
而該組委員、法務部參事陳瑞仁則認為,他傾向讓司法官受訓後,全數投入檢察官工作,
因檢察官辦案一來能夠磨練對繁瑣事實的整理,二來年輕熱情的檢察官能夠奮力去衝刺,
辦案磨練3至5年成長後,再去擔任法官工作,避免外界批評的「奶嘴法官」問題,但若要
推動此方式,一定要保障留任的檢察官的待遇,不能被矮化當成「新兵訓練中心」。
另外,陳瑞仁也指出,目前對於不適任或有問題的司法官,是由司改會等團體提案,再由
法官評鑑委員會和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調查是否有必要懲處,但提案案件並不多,且評鑑委
員會只有書面審查,並無約談相關人說明的機制,資訊並不充分;但若像美國交由民眾提
案,那案件量也可能暴增。因此,陳瑞仁認為,可以改成由評鑑委員提案,但提案委員須
迴避投票,避免濫用職權。(吳珮如/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