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ZTEC (直球對決)
2017-02-22 19:00:37尚書法務大人也懂轉彎啊,
昨天提告是因為沒有遵守該店提早三週宣告的規定,
今天就變成沒有照勞基法的十天。
你是不是跟水母一樣,今天看報紙才知道。
※《Rogerisme (I'm Roger)》的觀察啦:
:
: 店家委任的律師強調,違反勞基法是一回事,員工沒有按照規定在10天前提出離職,造成
: 的損失堅持向法院提告,至於違反勞基法部分,台中市勞工局則表示將開罰
作者:
AxelGod (Axel)
2017-02-22 19:02:00XD違法勞基法是一回事 真的狂 那大家都來當老闆吧
作者:
umin928 (衝刺中)
2017-02-22 19:03:00這律師是北七嗎
作者:
keny (海邊游泳曬好黑唷)
2017-02-22 19:05:00不知道律師能從這樣的僱主拿到多少錢?
作者: milk250 (牛奶好喝) 2017-02-22 19:05:00
違反勞基法是一回事是沙小
作者: kahn3515 (Kahn) 2017-02-22 19:06:00
這律師的法典可能掉頁 沒有勞基法14條
作者: banker5566 (56家族~棒) 2017-02-22 19:07:00
其實我蠻佩服律師的,有時為了錢什麼鬼話都掰的出來
作者:
AZTEC (直球對決)
2017-02-22 19:20:00除非那幾天都不能營業,否則應該告不成營業損失吧!想用訴訟欺負女學生,結果引起民怨,造成更大的反效果。廠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