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33死】一家4口3死 保險公司拒絕理賠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7-02-23 11:08:54
看了以上各位大大論述
也已經相當清楚了
就我的看法試著論述
一共有兩個保險
分別是 乘客險(富邦) 及 旅責險(旺旺友聯)
這兩個保險是屬於產險 也就是蝶戀花公司跟友力公司各買的產險
而且哥哥不是民法194條的主體之一
加上父母跟妹是推定同時死亡
所以變成沒有人可以請求賠償
因此保險公司 不能賠償給哥哥
有兩個解套方案 以第二條為佳
1.找到證明 父母比較晚死亡 只要晚一秒 哥哥就可以代父母去向保險公司請求賠償
私以為是不是可以推斷出 坐前面的位置 理論上應該比較早死?
也許妹妹坐前面? 父母坐後面? 這是我臆測之詞...
2.保險公司依法無法賠償
但蝶戀花公司 友力公司 還是要負責賠償責任
所以哥哥 可以替妹妹向這兩家公司提出訴訟 請求賠償
這就變成這兩家公司 要拿出自己的私房錢出來解決了
這是比較可能的解套方案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2-23 11:10:00
就是因為蝶戀花不用賠所以保險公司不能賠保險公司只是在旅行社需要賠償的時候出錢而已
作者: aa95618 (KW)   2017-02-23 11:11:00
立委修法也可!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02-23 11:11:00
是因為哥哥不能跟旅行社求償才不用賠的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7-02-23 11:11:00
1.無解 2.解啥套 一定沒錢賠的阿
作者: 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   2017-02-23 11:12:00
蝶戀花和有力會賠才怪 當然要死死拖住有錢的保險公司就像八仙案一定要死死拖住有錢的萬海 偏偏人家沒責任但台灣人受害者的文化就是死死拖住有錢的 反正管你是誰不重要 重點是我要拿到錢 當然找看似有錢的
作者: aesdu (123)   2017-02-23 11:16:00
1.即使妹妹先死,父母無請求,依然無用。2.不用賠。
作者: dante999 (789)   2017-02-23 11:16:00
台灣的玩法:「情」理法
作者: Leon45 (leo)   2017-02-23 11:17:00
BUG 法律, 我還擔心修法後保險公司說要漲保費咧...很明顯地這個法律制定就是讓有人有機會得到不平等待遇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2-23 11:20:00
不平等在哪?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夢似幻。)   2017-02-23 11:21:00
何謂不平等?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2-23 11:21:00
是要修成我朋友死了保險公司也要賠我才行嗎?
作者: omage ( )   2017-02-23 11:25:00
你還是沒看懂,遊覽車公司要賠,阿,誰有資格要求賠償?
作者: lukehong (有此一說)   2017-02-23 11:26:00
民法194修成只要有人死 人人都可求償好了
作者: roseritter (滿城皆帶閃光彈)   2017-02-23 11:28:00
大概要修成只要有人死,馬上全國人民得到X元,才是有同理心的做法吧~攤手
作者: hihimen (aa)   2017-02-23 11:35:00
不用扯朋友,改成跟繼承權一樣順位就行了繼承兄弟姊妹在第三順位,但侵權請求並無納入兄弟姊妹
作者: sluttervagen   2017-02-23 11:41:00
根本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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