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通婚朝向專法大概已經是執政當局的大方向了
選前都沒萌萌的壓力,選後告訴你萌萌比你還重要的一種出軌概念
而萌萌也一直喊,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同志不要不知好歹了
其實,我也不知道……明明兩個互無利害關係的事情,有什麼優不優於的?
你結婚跟他結婚有什麼優先順序嗎?
突然春雷一聲響
如果要論同婚與民婚的優先順序時
那不就是指重婚發生時嗎!?
也就是當一個同志,原本隱瞞身份與女生結婚為民法婚姻關係
那當他出櫃與同志結婚時,基於專法優於普通法原則,不就是法院要承認同婚為有效婚姻
關係,並基於不得重婚的原則下,判定民法婚姻關係為無效
扯更遠一點
如果我想離婚,老婆死纏著不離
我找朋友甲結婚,被判重婚,然後用專法優於普通法原則,同婚成立、民法婚姻無效
再跟好友甲辦理離婚,回復單身
至於重婚罪,認罪協商後緩刑、勞役或罰金
難道這才是萌萌的真正目的嗎???
請應屆考上的鄉民幫忙開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