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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收賄逾千萬 前車城鄉長重判17年
中央社-2017年02月24日 下午18:55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24日電)前屏東縣車城鄉長林錫章涉工程弊案,利用工程招標
收取回扣新台幣1000多萬元,屏東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林錫章依貪汙治罪條例及採購
法重判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7年。
與他一起涉案的收賄白手套、前車城鄉公所機要秘書趙清連、民間友人駱文宗,分別被判
14年6個月及12年6個月,都褫奪公權7年,全案仍可上訴。
65歲的林錫章自2010年3月當選第16屆車城鄉長後,透過趙清連與駱文宗利用工程招標每
件工程收取5%到10%不等回扣,並以指定廠商及由廠商自行處理圍標方式達到目的。
檢警追查,林男等人共計向工程包商收受賄款新台幣1000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