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教授,應該屬於沒有水準等級的吧!還政大的教授。
難怪政大越來越沒落了。
問題癥結點在:誰先死掉?
如果女兒先死掉。她的死亡賠償金應該屬於父母的。
父母擁有繼承權。
然後父母死掉。
連帶父母的財產由該男子獲得。
這不是很簡單的概念嗎?
法醫都還沒有驗出誰先死掉。怎麼可以斷章說妹妹死亡,財產不歸哥哥呢?
除非他們的父母比妹妹早死,
這樣才有理由說不賠阿!
教授水準太差了。
作者: demonh311 (Dream) 2017-02-25 00:18:00
???????
作者:
no0329 (shinn)
2017-02-25 00:18:00讚!
作者:
sandiato (當局者迷迷迷)
2017-02-25 00:19:00…………精神慰撫金不能繼承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7-02-25 00:19:00你才是笑話!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2-25 00:26:00法醫沒那麼厲害,好嘛???
作者: PTTJim (迷戀伊人) 2017-02-25 00:33:00
你要不是反串就是當年民法被當吧
作者: schar001 (schar) 2017-02-25 00:37:00
你這麼懂法律,還不認識葉啟洲?!保險法大師你還敢嘴
作者:
am711206 (阿爾提克斯)
2017-02-25 00:46:00所以民法有提到推斷死部份,若同時發生事故,死亡間隔難以區分就全部認定同時死亡
作者: hsun0303 2017-02-25 00:47:00
重點是哥哥領這筆錢要幹嘛
作者:
YesHi 2017-02-25 00:53:00自己的親妹妹過逝 你以為沒什麼喔?喪禮 也會是他哥辦的丫...
作者:
johnny3 (キラ☆)
2017-02-25 00:57:00保險的意義在出事的時候補償一些金額給你要扶養的人可是哥哥是妹妹要扶養的對象嗎
民法194可以繼承 你哪間的? 笑死 195二項要不要讀一下真的是民法概要高手 可能概要還被當齁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