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了 兩例 不增加加班費
是這樣子的~
以前(2016元月)雇主叫員工休息日去上班 給的錢跟例假日一樣但不用給補休
若兩例改休息變例假日 叫去上班給的錢會跟過去休息日一樣 也就是說物價不會上漲
而因為例假日叫去上班所以要給補假 但老闆通常換成特休 由於特休休不完
就不用休 被老闆吃掉了 如果不檢舉的話 特休換錢也會被老闆吃掉了
跟以前一樣都沒有變~ 只是大公司為了面子會全做到 但小公司就看政府要不要認真勞檢~
不勞檢其實還是跟過去一樣吃掉了~ 只是這樣子勞工小老闆面子上大家都爽到~
政府可以逐年慢慢加強勞檢 達到溫水煮青蛙的地步 使工時全面下降~
但 現在 吃掉勞工七天假 然後 休息日上班比過去休息日上班老闆也多給錢50%
就是以前休息日上班只給2100(=例假日錢)現在要給3100
結果 勞工工時上升 老闆營運成本上升 物價上漲~ 就這樣~
※ 引述《fantazy00077 (Andy)》之銘言:
: 一例一休上路後
: 一堆雇主整天唉北叫母
: 新聞媒體也瘋狂洗版
: 這篇幅害我都以為台灣要被統一了
: 搞到最後什麼都可以跟一例一休有關
: 連我剛剛拉屎拉不出來都可以是一例一休害的
: 如果當初二例過了
: 現在是不是已經世界末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