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逼償59萬害實習生「記小過」?律師酸名

作者: ayaseyuki (生生)   2017-02-25 23:21:52
1.媒體來源:
Etoday
2.完整新聞標題:
逼償59萬害實習生「記小過」?律師酸名店:先吐200萬
3.完整新聞內文: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貴婦名店永采烘焙坊被踢爆壓榨高雄餐旅大學實習生、求償59萬元,家長火大指控,
當初女兒要離職跟學校說,校方竟還回「安靜的走」、「會記小過」,勞資糾紛連環爆,
引發輿論撻伐。律師林智群則PO文分析此案,痛批若資方要向學生討59萬元,反該先吐出
200萬元,補發給2名學生。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算是南部數一數二的餐飲學校,卻傳出學生在外面實習和雇主發生糾紛
,還被嗆要提告求償、搞到退學,讓家長不滿,痛批校方第一時間態度消極,女兒提出離
職告知校方,老師竟回說「那妳就是安靜的走,不要再另外節外生枝。」校方坦承,永采
老闆的確有致電抗議,要求「要給這2名學生懲處」。
勞資協商時,學生還拿出跟永采烘焙坊的LINE對話,指控對方曾威脅「妳們這麼惡劣的弄
公司,我準備提告,我會搞倒妳們被退學,跟法律上背信的賠償,還說學校教務長知道了
,他們說你們勸不聽。」家長氣得說,校方可能要記學生小過,做給業者看,似乎就是要
學生息事寧人。對此,高雄餐旅大學澄清,不會對學生記過懲處,也會承認他們的學分,
絕對會陪學生做後續處理。
1顆星負評灌爆永采烘焙坊,讓店裡生意也受到影響,連環踢爆引發輿論撻伐,有網友希
望律師林智群分析,他22日在臉書PO文列出2點評論,勞基法規定,工作3個月至1年離職
前應在10天前告知,但這個準則不適用於蟹老闆;2名實習生工作時間長達14小時,老闆
動輒責罵羞辱,也應該已經構成得不需預告離職的要件,可逕行離職,因此求償請求權基
礎應該不存在。
至於老闆請求項目和數額是否合理?林智群認為,根據「因交接未完成導致公司人力要額
外應付:每天1萬元,29天」的請求可以看出,老闆心裡2名實習生每人每天貢獻金額是1
萬元,那應該要先就前面服務7個月部分,補發(1萬X30天X7個月210萬元,扣除已給付薪
資11.2萬元)200萬元給每個實習生。
林智群最後酸稱,結論就是「其實老闆很看重這2個實習生,一切都是誤會。」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224/872755.htm
5.備註:
作者: shippai   2017-02-25 23:22:00
這值得一吉
作者: XDDXDD (哈哈哈哈哈哈哈)   2017-02-25 23:23:00
當免洗工 很好壓榨 = 看重 我醉了~
作者: lolic (lolic)   2017-02-25 23:23:00
就說這是一家垃圾學店吧還一堆智障挺XDDDDDD
作者: mrj7328 (顆顆)   2017-02-25 23:24:00
這律師聰明
作者: chen740530 (chen740530)   2017-02-25 23:24:00
罰錢了嗎?
作者: NT520 (ET)   2017-02-25 23:24:00
學校很有事
作者: oberon48 (靈魂代理人)   2017-02-25 23:25:00
高餐就國立學店 餐飲奴工養成所 沒錢者勿入
作者: ev331   2017-02-25 23:25:00
XDDD
作者: magic1104 (美雞客)   2017-02-25 23:25:00
先補發薪水 再來談後面
作者: ev331   2017-02-25 23:26:00
求償59萬真的看很重啊
作者: cikk1942 (TOOMOO)   2017-02-25 23:26:00
原來一切都是誤會XDD
作者: stlinman   2017-02-25 23:28:00
老闆:那還是罰我100萬就好! 200萬太沉重!
作者: bbq123   2017-02-25 23:39:00
不適用於蟹老闆XD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2-25 23:41:00
還有人替高餐說話耶,廠廠,爛學校一堆人崩潰說說高餐是學店的沒常識,現在想想真是搞笑
作者: mike200127 (mikeoo)   2017-02-25 23:47:00
一堆高餐出去給人家端盤子當奴隸的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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