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和解金 捐做慈善用途會很奇怪嗎

作者: 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å¹´)   2017-02-26 11:11:37
※ 引述《goooeooo (ge)》之銘言:
: 我本身有認養小孩
: 同時最近跟人有糾紛 對方找我和解
: 我打算開20萬 5萬是我的賠償 另外15萬我想再認養一個當做每個月扣款的領養小孩的錢
: 對方有權力要求我提供每個月的領養證明
: 這大概是我想到的和解內容 一定要給予他懲罰的金額 同時我又想認養小孩 一舉數得
: 如果對方不想和解 那就給法官判把 上網查大概會關半年左右
: 這是我目前的想法 不知道會不會很怪? 還是有什麼建議的嗎?
呵呵 ~~
6個月以下的根本就不大會被關
如果輕罪都要關 台灣監獄都不夠用了
6個月以下通常都是易科罰金啦~~
1天$1000 6個月18萬
這個錢給你和解 對方就是沒事 沒案底 不會被關
這個錢不爽給你 易科罰金給國庫 就有案底 但也不會被關
有案底也不會怎樣啊~~ 有的人根本不在乎
如果對方真的不爽
寧願把錢繳給國庫 也不爽給你半毛錢~~
作者: isu0911   2017-02-26 11:16:00
和解會消案底?這罪名頂多誹謗之類的輕罪吧,捐國庫也沒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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