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違停趕不走竟人肉擋車 義交妨害自由被訴
3.完整新聞內文:
1名郭姓義交今年1月在101大樓附近指揮交通,見到一輛計程車違規停靠在路旁趕不走,
義交沒有通知警方到場處理,也不記車號開單告發,在計程車載客準備走人時,竟然以「
人肉擋身」,不論計車頭怎麼轉或是向後倒車,郭男硬是用肉身貼著車頭,不讓他離去,
僵持20多分之久,運將不得已報警處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將郭姓義交依妨害自由罪起
訴。
33歲的郭姓義交,是交通義勇警察大隊信義分隊的成員,今年1月6日晚間穿著義交制服,
在信義路5段7號前指揮交通,張姓計程車運將停靠在路旁,郭男認為已影響到附近大型遊
覽車的行車動線,上前示意將車開走,但張姓運將見到該路段前後都有停靠計程車,且他
在車上,遇有狀況就開會走,為何單單趕他,因此不願開走。
張姓運將停靠2分鐘後,1名女乘客上車,就在他準備將車駛離時,郭姓義交走到計程車前
阻擋,且不管計程車怎麼轉,郭男身體仍一直貼著車頭,張姓運將怕撞到義交只好倒車,
但義交卻快步跟上前,一直用肉身貼在計程車的車頭不讓離去。
張姓運將見車子無法離開,下車跟郭姓義交理論,女乘客看不下去,也下車好言相勸,但
郭男就是不理會,張姓運將回到車上用無線電CALL同業該怎麼辦,最後決定報警處理,而
郭男因此被警方函送法辦。
檢察官開庭時,當庭勘驗計程車的行車記錄器,只見張姓運將在停車後約2分鐘,即載到
客準備離開,但郭男趁著計程車要離開時,一直擋在計程車前不讓離開,足足有20多分鐘
,檢察官質問郭姓義交,計程車違規停車,如果不聽指揮,為何沒有在第一時間通知警方
前來處理,或是記下車號告發,且就算交警處理交通違規,大多也是以勸導的手段為優先
,阻擋車子不讓離去,這樣不僅無法解決問題,反而影響交通,因此依妨害自由罪起訴郭
姓義交。(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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