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etani (喵喵)
2017-02-28 15:43:34※ 引述《ftrain ()》之銘言:
: 根據老闆娘的說法
: 移工有整副工廠的鑰匙,可以自由進出,
: 附近一定有警察局,如果是有受到拘禁,
: 理論上應該會有很多機會去報警,不會拖到
: 14年這麼長。一般3年內就會以死抗爭了。
: 故個人以為,案情,還是要等司法判決出來後,
: 再行評判比較妥適。
: 高雄勞工局的官員應該也是以這邏輯去推論,覺得
: 很扯不合邏輯,才沒在第一時間罰款。
: 聰明的鄉民們,你們覺得這一定是拘禁嗎?14年喔。
我也覺得不符合邏輯
這外勞應該和台灣多數勞工一樣
想要多加班、上班賺錢養家,才會一直不逃跑報案
如果沒辦法加班,不用等14年,只要1年就走了
dpp比較清楚多數勞工的心態,所以才用比較軟性的一例一休
還有順手拿掉7天假,讓勞工可以多上班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