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因為愛所以給錢 男想討回判敗訴

作者: MikaHakkinen (一人中風,全家發瘋)   2017-03-04 16:30:20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93094
因為愛所以給錢 男想討回判敗訴
2017-03-04 13:42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陳姓男子為挽回吳姓女友,匯款50萬元想協助她經營網拍,吳
女斷然拒絕並說想到日本遊學,陳男改口「錢就留在妳身邊」、「好的事情都支持妳」,
在吳女真的搬離並分手後,陳男翻臉打官司討回這筆錢,陳男聲稱這筆錢是投資非贈與,
不過桃園地院法官檢視雙方Line對話及證詞,認為這筆錢確實是基於愛情的贈與,且陳男
曾允諾讓吳女自行運用,判吳女不必還錢,陳男不服提出上訴,今年2月底仍被法院駁回

陳男想討回匯給女友的50萬元,桃園地院法官判他敗訴。(記者鄭淑婷攝)
陳男於104年3月間,因與同居的吳女關係緊張,他匯了50萬元給吳女,想助她經營網拍生
意,並以Line告知「會轉50萬元給妳」、「50萬用途,30萬轉帳公款、每月1萬家用、1萬
妳薪水,早上有空來幫老公用網路,到年底前,家用薪資都先給妳」,陳男說,這筆錢是
為了挽回吳女,希望她不要搬離,但他匯了錢吳女仍舊搬離,既然吳女未經營網拍也沒持
續與他同居,這筆錢算是「投資」且有附帶條件,吳女當然要把錢還給他。
吳女則提出Line對話為證說,陳男匯錢後主動表示要助她經營網拍,她當下立即回覆「真
的不用這麼做」、「不需要」,她並無允諾要經營網拍,之後她向陳男表示「想帶著那些
錢到日本遊學、暫時遠離台灣」,陳男回說「好主意,替妳開心,好的事情都支持妳」,
得知她對他有懼怕感,陳男仍回說「我們一起加油」,這筆錢確實是贈與非投資。
法官檢視雙方過去對話,認為投資網拍生意的「契約」確實未成立,反倒是陳男曾允諾讓
吳女自行運用這筆錢,認為是筆錢是基於兩人的感情而贈送,判決吳女不必還錢。
作者: Merkle (你在想奇怪的東西齁)   2017-03-04 16:31:00
北七 50萬自己飛日本都可以本番櫻花高麗妹到腿軟了
作者: highyes (pat)   2017-03-04 16:31:00
智障喔 你這德行想幹人家 付錢剛好而已
作者: ding0725 (塔斯汀哥)   2017-03-04 16:32:00
當然忍著也要先拿到再分啊哈哈 幫QQ
作者: hogu134 (可愛的表情^^)   2017-03-04 16:34:00
肥宅悲歌QQ
作者: robert7066 (雲林鄉下人)   2017-03-04 16:37:00
幫工具人QQ
作者: BBQ2591 (BBQ2591)   2017-03-04 16:45:00
母O 拿同居50萬去幫老公用網路
作者: cynthiajul   2017-03-04 16:47:00
台男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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