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都更談不攏!屋主開1.2億 建商:價差9千

作者: gvmlve (小強)   2017-03-04 16:51:42
有關都更的問價,請問一下
1.為什麼一定要都更!?
房子4、50年 5、60年,可能因過去建築技術的關係
或屋齡的關系,所以比較容易發生問題?
(例如地震時易倒塌)
如果 少數居民不同意,政府不做,會怎樣嗎?
2.都更是 政府規畫,然後委託建商去處理嗎?
就是 政府說 這個都更案20億給建商
然後建商負責跟住戶協調,然後將房子蓋起來?
3.如果100%同意再去處理,會怎樣?
自己覺得如果要100%同意在去做,那可能沒有幾件可以都更成的
大家都漫天喊價,反正最後喊的 拿到的最多
一輩字可能就這一次可以翻身
記得土地有很多共有人要賣,不是有些方法
幾分之幾參與,然後其中的幾分之幾同意 如果條件過
那不同意的人 也要賣
要都更的 沒有類似的方案 法律嗎?
都已經有那麼多次的 都更經驗
謝謝
※ 引述《tw689 (台灣689)》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TVBS
: 2.完整新聞標題:
: 都更談不攏!屋主開1.2億 建商:價差9千萬
: 3.完整新聞內文:
: 台北市都更強拆爭議,不同意戶的家被無預警拆除,建商坦承誤拆將負賠償責任!當初都
: 更談不攏,原因就在雙方價格差很大,屋主原先開1.2億,建商則是根據當地市價開出3千
: 萬,當地大同區行情,新屋開價約8字頭,其他23家同意戶,則是接受換新屋。
: 不同意戶張先生:「我人就住在裡面,就算我房子你不管好了,我們人命不值錢嗎?,昨
: 天去(協商),一定也是有溝通降價的意願。」
: 屋子被拆的張先生,當面和建商嗆聲,拆遷談不攏,原因出在雙方價格有落差。
: 建商李經理:「都更後房子合法的權益,基本上是2382萬,他(屋主)跟我們要求的是1億2
: 千萬。」
: 被拆的四、五樓,外觀已經歪斜不能住,歸張姓屋主所有,其中5樓是加蓋違建,當初北
: 市府估價都更前約1500萬,都更後變2380萬,建商說,開出3000萬元向屋主買,或者以舊
: 屋換新屋,原本27坪換新建案43坪,以行情價每坪80萬,換算總價也大約3500萬,但和屋
: 主原先開出1.2億,最後議價到8800萬,還是有一大段差距。
: 都更同意戶:「30坪換差不多40坪,我們本來也不同意,因為我們位置在中間,我們想說
: 大家都我們房子比較新,但是大家要蓋我們也要蓋,不然大家蓋我們不蓋,我們最後還是
: 要自己花錢蓋。」
: 都更計畫位在大同區,以地段來看鄰近原本的台北圓環,最近的捷運站是台北車站,舊屋
: 成交價約50萬,新屋開高每坪80萬,但成交約落在每坪60、70萬,大概是2千萬左右。
: 老公寓都更從99年開始談,24戶最終有23戶點頭,去年6月北市府拆除執照下來,讓建商
: 終於動工,但這回誤拆張先生的家,建商承認失誤,拿出25萬現金幫助張先生找地點安置
: ,但屋主不領情,雙方持續僵局。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news.tvbs.com.tw/life/711143
: 5.備註:
: 權狀27坪 地坪7坪開1億兩千萬錯了嗎?
: 人生就這麼一次機會了
作者: rednah (abc)   2017-03-04 16:52:00
建商是綠的 釘子戶是藍的
作者: rv0918 (Lee)   2017-03-04 16:52:00
鄰居是紅的
作者: fantasibear (布穀熊)   2017-03-04 16:53:00
作者: airbone0407 (楊區長)   2017-03-04 16:53:00
要不要都更就某族群說的算 [協尋] 文林苑學生
作者: xbearboy   2017-03-04 16:53:00
就政府不想當壞人,不敢修太強硬的法律
作者: swommy (鮪魚)   2017-03-04 16:53:00
隔壁老王是白的
作者: xbearboy   2017-03-04 16:54:00
上次的文林苑都輸到不能上訴了市府還是被罵
作者: C13H16ClNO (3955 老地方見)   2017-03-04 16:54:00
魯宅是透明的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7-03-04 16:54:00
如果是危樓或是都市設計方面有必要改變政府會拆除或徵收房子還是好的也沒什麼問題的但就是想翻新才會走自辦都更所以你假設的這個前提是不存在...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夢似幻。)   2017-03-04 16:57:00
都更有啊 不過酸民是超越法律的存在 說要100%就100% 懂?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7-03-04 16:58:00
公辦和自辦的條件差很多...
作者: jasonpig (柑仔人)   2017-03-04 17:08:00
可以透過法令要求住戶共同負擔補強費用 ,覺得划不來就會自己去都更了
作者: leochang (leo)   2017-03-04 17:41:00
法律上可以~~~但實際上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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