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愛上應召女花百萬討歡心 對方嫁別人
3.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莊姓男子3年前透過應召站找郭姓女子性交易,完事後滿意對方的服務,展開追求
,2人發展成男女朋友,在交往期間,他把多張金融卡、信用卡交給郭女使用、隨她購物
,在半年期間,郭女匯款和刷卡共140多萬元,半年後雙方分手,郭女隨後嫁人,莊姓男
子以郭女當初提出以結婚為條件,才會提供金融卡和信用卡使用,控告郭女侵占等。
桃園地檢署偵辦時,郭女表示,和莊交往時沒以結婚為前提,當時因負債,2人熱烈交往
期間,莊為了展現財力,主動把金融卡和信用卡交給她,還說「要用的話只要說一聲」,
她每次要錢都是莊領取後交給她,信用卡也是經過同意才刷卡消費。
由於莊姓男子(檢方偵查期間過世)是在知悉郭女即將與他人結婚才提告,檢察官認為男
女交往甜蜜期間難免有金錢往來,或男方為了追求而以金錢或禮物滿足對方,莊男早就知
悉郭女使用金融卡和信用卡,卻在2人分手前提告,不符常理,且承認同意郭女提領和匯
款共80多萬元,認定郭女並無侵占等罪嫌,今天對她不起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goo.gl/fKJ983
5.備註:
婊子無情 千萬不要愛上婊子
就算要愛上婊子 也請不要花140萬在婊子身上
這些錢 可以讓你玩500個婊子 玩到雞雞爛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