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拒參展遭解聘 孕婦上網討拍反被網友罵翻

作者: ReDmango (愛戰暱稱的哪個白癡)   2017-03-11 13:58:37
※ 引述《g8429310 (qq)》之銘言:
: 看到這篇的推文跟回文就氣
: 爆料公社那種沒讀書的水準就算了
: 鄉民也是一堆不懂裝懂,不然就半瓶水響叮噹
: 各大學科系真該上這些勞動法
: 專業科目工作不一定用得上,但勞動法除了當老闆跟公務員大概都會碰到
: 盡量用簡單的文字講些勞動法觀念
: 1.試用期的規定合法嗎?可否解僱?資遣費?
: 請注意,勞基法並沒有"禁止"試用期
: 所以回到民法上私法自治原則,勞資雙方約定試用期是合法的
: 但試用期契約的內容仍依勞基法的規定,ex符合基本工資、工時休假規定、解僱要件
: 試用期間雇主當然可解僱,無需預告期,但是仍要符合解僱要件,勞基法第11、12條
: 而第12條是規責於勞工的解僱事由,例如員工曠職達一定天數或是員工揍老闆等等
: 只有這條不用給資遣費,第11條要
你又知道這名老闆不給資遣費了?
: 2.試用期的解僱有何特殊性?
: 雇主經常用的是第11條"不能勝任工作"
: 依據法院長期的判決,構成該解僱的要件上會比較寬鬆
: 舉個例子,刷馬桶的新員工掃了一星期,老闆說他刷不乾淨,而公司內也真的沒其他工作
: 能讓他做,雇主如果主張這條成立的機率很高
: 但是,如果是刷馬桶已經三年的老員工,工作一直以來都很認真,老闆突然說他刷不乾淨
: 所以要解僱他,這時就不太會成立,因為都刷三年了你才說,明顯是可以勝任工作啊
這名孕婦員工據老闆所述「業務不會」、「學習態度差」
要派你去學,結果你搬出說自己是孕婦所以不能去
也證明你工作態度不佳,業務所需又不會,哪裡勝任該工作?
: 3.懷孕期間可否解僱孕婦員工?
: 可以,同樣滿足解僱要件就可,但是這時法官會嚴格審查
: 因為雇主常常表面上用合法的理由,來包裝歧視孕婦的真實動機
: 雇主是否知情員工懷孕也是一關鍵
: 例如,老闆說某懷孕員工甲績效不張,以不能勝任工作要解僱她
: 可是其實甲績效是因懷孕而導致降低,或她其實才排倒數第五,而倒數四名都沒被解僱
: 這都很有可能被法官判解僱無效,甚至還可罰雇主呢
: 再一個例子,孕婦員工掏空公司資產,雇主解僱她,這時解僱就可以成立
: 因為可以客觀理解,該解僱理由與懷孕完全無關
: 回到該案件來看,如果事實真是:雇主臨時使派工作給合法試用期間的懷孕員工,
: 且該工作要搬東西或久佔對於孕婦來說是有一定困難度,之後以此為理由解僱她
小型機械傳產公司裡面可能包含老闆就那四五個人
進公司前幾乎都了解公司每年或每幾年會參加甚麼活動展覽
懷孕是不是一個藉口?
況且這名老闆的回應根本沒提到孕婦或懷孕相關字眼
一、你該做的工作,你不會。
二、你平時學習態度就差。
三、你不會沒關係,我派你去學,結果你不去。
: 首先加班,本來就要勞資雙方同意。以拒絕臨時的加班要求做為解僱理由不可能成立。
: 除此之外,勞基法第42條,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
: 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 這條難成立,但若該孕婦確實因此被迫去工作而流產,雇主可是可能有刑責的呢!
: 勞基法第51條,女工在妊娠期間,如有較為輕易之工作,得申請改調,雇主不得拒絕,
: 並不得減少其工資。這條違反最低就可罰9萬
加班本來就需要勞資雙方同意,
這名孕婦不同意,老闆也的確沒有要他去加班了,自然也沒有「強迫」他去加班。
一個四人公司,老闆、會計、業務、助理,
要你一個甚麼都不會的助理去學,你不學,
因為妳懷孕所以要改調輕易工作,
那要不要你當老闆,老闆自己下來當助理比較快?
: 而試用期解僱較寬鬆 VS 懷孕員工解僱,正是本案件之核心問題
: 個人覺得機率20比8吧,母性保護被侵害的不利益大於雇主繼續僱用的不利益(?)
: 試用期延長也有可能,不過被性平會認定該解僱為懷孕歧視的可能性會是較高
: 性平法第11條,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
: 待遇。這條若成立除了該解僱無效,罰鍰可是直接30-150萬呢
: 總之碰上與性別歧視(包含懷孕)相關的,我國實務見解是傾向母性保護,罰則也較重
: 以上為個人淺見,但事實難說啦畢竟只有單方說法
從頭到尾就站在孕婦員工是對的立場
直接預設了 一、老闆不給資遣費 二、老闆是因為員工懷孕所以解雇
三、老闆刻意刁難懷孕員工要他搬重物 四、老闆沒有改調孕婦去輕微職務
完全視而不見老闆說他工作不會學習態度差,派他學又不肯學的事
開會時指派你去參展,你沒有拒絕,
結果回家時你才用Line跟我說你不想去,一點尊重的感覺都沒有
以老闆的角度我公司養你一個米蟲幹嘛?
米蟲就算了還是一個不肯學的米蟲
照著當初簽約時的試用期規定合法合理解雇
只是你現在仗著懷孕,難道我就不能按照合約試用期到炒你?當然可以
你現在沒懷孕我就可以炒你? 這種奇怪的齊尾式平等才有問題吧
法匠仗著法自己為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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