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審也要法庭直播? 法官擔憂變「片面全民公審」
2017-03-11 00:05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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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國是會議第四分組18名委員同意憲法法庭、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
的言詞辯論庭都應直播,這屬於法律審或憲法層次,較無爭議,但會議也
議決事實審也要直播,支持票數高達11票,僅 3票反對,會議結果一揭曉
,引發爭議。反對事實審直播的委員、高等法院法官陳憲裕表示,公開審
理的目的是「避免被告被用不正當的方法審判」,直播事實審,有違無罪
推定之虞。
10日議決的事實審應行法院包括各地院、高院、高行與智慧財產法院,範
圍含選舉案件、貪瀆、重大金融案件、弱勢族群與邊緣文化、食品安全等
集體訴訟、高度憲政爭議與矚目政治案件、環保、稅法,分組會議建議司
法院在審議直播時要特別納入考量。第四組召集人許玉秀表示,有些人擔
心部分刑案畫面可能過於凶殘、引發模仿效應,技術層面應能克服。
許玉秀表示,就「法庭直播」這件事情,大家都理解應朝公開、透明的方
向,剩下的問題就是如何設立安全機制,司法院是法庭事項的專家,可由
他們提出相關報告。布農族獵人王光祿非常上訴案,最高法院上月首次進
行網路直播,但為維護出庭人隱私,直播過程「只看得到螢幕、聽得到聲
音」,這樣的直播卻也讓部分人士覺得「意義不大」。
反對事實審直播的陳憲裕指出,如果公開直播成片面的「全民公審」,那
就與公開審判的精神迥異了,畢竟當事人在法庭上講的話對觀眾都有影響
,在審理程序中,當事人說的還不一定都是事實,如果民眾受誤導或「只
看一個段落」,可能腦海裡記下的就是錯誤資訊。陳舉例,曾處理一件醫
療糾紛,病患在法庭上批評醫師醫術不佳,這雖然是病患個人的主觀價值
判斷、不構成誹謗,但一旦法庭直播,「看到這個指控你不會擔心嗎?」
問題是這時的真相都還沒釐清。
「法官要保護的是所有法庭活動人的權利!」陳憲裕質疑要事實審公開直
播,要思考的是對司法公正性究竟有無幫助。陳憲裕也提醒,一旦事實審
法庭直播,如何確保隔離訊問順利進行?假設證人故意選擇不報到,有沒
有可能先看完其他證人的說詞?他認為在選擇事實審直播的同時,妨害司
法公正罪的配套也要擬定。
陳感嘆,很多人想要法庭直播,原因是擔心法官不公正、態度不好,「要
讓法官面對鏡頭」,但現在法庭早就是公開審理且全程錄音錄影,任何人
都可以自由旁聽,如果法官真的不公,大可提出檢舉,「不要用20年前的
法律印象來看待司法」。
目前全國一、二審有 598個法庭,那些案件要直播、那些不用,法界人士
認為「光是那些會被挑中」就有爭議,且法庭上難以控制當事人的言論,
訴訟中萬一扯出通姦、妨害家庭等「案外案」,當事人和親友如何面對突
如其來的難堪。
以專家身分與會的雲科大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楊智傑則認為,美國大部
分的州都允許錄影、轉播,一些疑慮技術面可以克服,「只看 3分鐘」的
民眾或許會對當事人有某些印象,但這不會影響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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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國是會議第四分組第2次會議裡,18名委員同意憲法法庭、最高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的言詞辯論庭都應直播。記者王宏舜/攝影
4.完整新聞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2/2335428
我記得法官已有一個委員會之類的在處理不適任的人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