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富男王鴻偉砍女百刀判死定讞 檢察總長

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醬,醬不汁冰,難吃!)   2017-03-13 11:45:42
※ 引述《XDDDD5566 (鍵盤蘇格拉底)》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三立
: 2.完整新聞標題:
: 富男王鴻偉砍女百刀判死定讞 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 3.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 現年41歲的富家子王鴻偉,17年前因追求張姓女子不成,竟開賓士車撞昏張女,
: 再瘋狂砍殺一百刀致死,張女脖子幾乎被砍斷。本案纏訟9年多,最高法院2009年
: 以王男行兇手段兇殘為由,判決死刑定讞。最高檢察署認為,王男犯後自白犯罪,
: 尚非泯滅天良、窮凶極惡、罪無可逭之人,死刑判決不符公民權及政治權公約中僅
: 最嚴重罪刑可判處死刑的規定,已於10日由檢察總長顏大和提起非常上訴。
: http://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17/03/13/838716-XXL.jpg
: ▲17年前的淡水情殺案,王鴻偉遭判死刑定讞,檢察總長為他提起非常上訴。
: (圖/資料照片)
: 死者是當年才20歲的張姓女子,她在2000年8月間經友人介紹認識王鴻偉,2人曾一起
: 出遊,但因張女拒絕王追求引發爭吵,同年9月26日張女出門上班時,發現王開著
: 賓士等在家門口,張女拒絕上車激怒王,王於是開車撞昏張女,再將張女放進
: 後車廂後開車離開,途中持西瓜刀猛砍張女頭、頸部,張女脖子幾乎被砍斷。
: 不過,最高檢察署研議後,認為王鴻偉是因突遭情變的刺激而殺人,與有嗜血、
: 謀財、性癮或其他卑鄙動機,且事前預謀的蓄意殺人有別,且王也沒有無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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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不愧是大陸法,連德國的卑鄙動機都出來了........
突遭情變....是他媽的當場被女方甩巴掌嗎? 不是吧?
而要討論到殺人還有啥卑鄙動機的,是針對訂有"謀殺罪"的法律,比方
德國刑法211條。
上面直接寫:謀殺者處無期徒刑
作者: diefishfish   2017-03-13 11:46:00
昏庸蔡英文的垃圾政府 砍一百刀還能上訴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7-03-13 11:49:00
廢死不能嗆你沒唸書了 幫QQ
作者: BradleyBeal (BradleyBeal)   2017-03-13 11:50:00
9.2還是閉嘴別人吧 誰上任不都還是一樣 要酸也酸對點好嗎一直崩潰很難看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17-03-13 11:55:00
為什麼這案子是加害者由檢察官提起非常上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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