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什麼台灣的法律系 反對死刑是主流?

作者: ken5566 (休息是為了繼續休息)   2017-03-14 09:06:01
科科
(1)生命是一個人最重要的權利
(2)你相信法官嗎???
結論
你相信法官支持死刑ok
你不相信法官.....卻支持死刑
不覺得邏輯有問題嗎??
作者: belongings (taichung)   2017-03-14 09:55:00
那照這樣說,只要牽涉人為,就不用守法啦。那這樣政府也是人為的,依照這邏輯我們真不該有政府組織........
作者: noobismeok (冰火)   2017-03-14 09:08:00
他這個邏輯哪裡有問題?
作者: FSVDFS (大蕃薯)   2017-03-14 09:07:00
你要不要對那個身中176刀的小姐說?
作者: arakikawa (川樣)   2017-03-14 09:07:00
樓上看不懂還硬要回XDDD
作者: op111925 (胖子)   2017-03-14 09:07:00
原po邏輯好棒
作者: softstar0125 (軟星星)   2017-03-14 09:07:00
那無期徒刑就不用管嗎?什麼論點呀
作者: noobismeok (冰火)   2017-03-14 09:07:00
不信任法官的判決,天天喊恐龍法官,卻讓法官判你
作者: iam0718 (999)   2017-03-14 09:07:00
廢死人權者最愛拿這個邏輯拿笑別人 看了也真的快笑死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7-03-14 09:07:00
那你不相信法官,所以也不需要有無期徒刑了。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學姐最高)   2017-03-14 09:07:00
這篇想表達啥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6-03-14 09:06:00
作者: machiusheng (Mike Ma)   2017-03-14 09:18:00
反廢死的全是無法教化的刁民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7-03-14 09:17:00
白癡廢死,為了廢死什麼垃圾話都能講耶,根本邪教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7-03-14 09:16:00
自由也是很重要的權利,不相信法官也不要有監獄好了財產也是很重要的權利,不相信執行人員也不要有罰金好了從頭到尾我對政府跟公務人員都不信任,稅還是要照繳啊
作者: jmss50894 (加味逍遙散)   2017-03-14 09:15:00
不相信沒死刑 也不相信死刑 很難?
作者: jmss50894 (加味逍遙散)   2017-03-14 09:14:00
誰跟中國人一樣相信什麼東西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7-03-14 09:14:00
沒吃東西會死,你相信台灣的食品業?大家一起餓死
作者: chctonagisa (chc)   2017-03-14 09:14:00
把你要講什麼講清楚很難是不是 當你fb?
作者: apocalypses (edgeman)   2017-03-14 09:13:00
鄭捷表示:
作者: p9i1n0g0u4 (茵草冠)   2017-03-14 09:13:00
本院現在宣判 支持死刑的人一律判處死刑
作者: m2488663 (碧潭西岸辺露伴)   2017-03-14 09:13:00
表示大家只想看到自己想看的 記者吃大便 看到標題高潮法官都恐龍 爽啦判死刑齁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17-03-14 09:11:00
就跟八卦板整體酸媒體妓者,然後看新聞一句標題就高潮
作者: noobismeok (冰火)   2017-03-14 09:11:00
現在戰廢死,時間有點早XD
作者: belongings (taichung)   2017-03-14 09:48:00
鄉民又不是審理案件的法官,舉鄉民有何意義,我說的是證據和程序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3-14 09:48:00
因為法條是透明的吧
作者: belongings (taichung)   2017-03-14 09:47:00
應地修法,但不代表法條沒有存在的價值。照你這樣說,你相信立委嗎?如果不信,你為什麼要守法?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3-14 09:46:00
是說目前死刑判決的人犯有多少是現行犯?
作者: belongings (taichung)   2017-03-14 09:39:00
審判又不是只有法官自由心證,如果是現行犯,人證物證都有,那為何不能判死?人民相信的是證據和程序,法官有依照證據和程序審理,自然會受尊重。所有法條都可能有漏洞,因為是人想的,所以才要應時
作者: Leo202 (Leo)   2017-03-14 09:37:00
沒人說是被害者責任啊,樓上??
作者: geesegeese (毆)   2017-03-14 09:29:00
維持死刑,配套是刪除國賠法13條判錯是法官的責任,不是被害者責任我相信法官會誤判,但是是它要負責,不是刑法要負責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7-03-14 09:09:00
又一個白癡邏輯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17-03-14 09:10:00
理組邏輯啊,我說你沒邏輯就是沒邏輯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7-03-14 09:09:00
你不懂反廢死邏輯 只要有死刑判決就足以令群眾相信 懂?
作者: cesty (晚安地球人)   2017-03-14 09:25:00
冤獄的時間就可以賠喔? 那是你的價值觀不代表我的時間可訂價 生命也可以阿 一條870不二價說到底就是價值觀的問題 只是某派非要認為先進清高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17-03-14 09:20:00
二分法沒什麼意義,不過八卦板超愛
作者: iam0718 (999)   2017-03-14 09:19:00
推樓上 反廢死都不可教化 比殺人犯更恐怖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