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界真的很好玩,說廢除死刑是給冤獄的人能夠有最後的機會
我請問,冤獄是怎麼來的?
今天會有冤獄就是執法人員的怠惰再加上司法人員的無能所造成的
你們愛講江國慶,我就舉例江國慶
江國慶根本就是執法人員怠惰,又迫於上頭壓力隨便找個人冤打成招
所以才變成這個樣子。
請問這不是司法的無能與怠惰不然是甚麼?
今天如果檢調可以詳實的收集證據,不是草率辦案還會不會有江國慶的案子?
然後更好笑的事情是司法說因為不能100%公正審判所以需要廢死。
請問你們司法人員聽起來不是很諷刺嗎?
因為執法人員的怠惰造成冤獄的受害者
因為司法人員的無能與不積極所以需要廢除死刑,受害者與被冤獄者無處伸張
真正的加害者卻還在你們後面,嘲笑著台灣的司法實在有夠愚蠢。
死刑應該為了證據確鑿的加害人所設,在判處死刑之前必須確實地蒐集證據
而不是說好聽是給冤獄者最後的機會,實際上是避免髒了你們那噁心的雙手
造成冤獄的時候,你們的手就已經染上受害者與被冤獄者的鮮血,卻還想用廢死來洗清?
到底國家養你們這些道貌岸然的廢物要幹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