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acore07 (海角7號)》之銘言:
: 像是律師 最高法院法官 法律系教授等法律系菁英,很多都反對死刑,
: 法律系學生,幾乎也一面倒反死刑,沒人公開贊成死刑
: 為什麼台灣的法律系 反對死刑是主流?
因為他們專業是法律
因此懂得法律能做的事情很有限
中間可以操作的地方太多了
形成了,越懂法律,反而對司法越沒信心
這種奇怪的現象
而剛剛好死刑具有不可恢復性
所以他們無法接受死刑
但是其實除了罰金外的所有刑罰
都具有不可恢復性
罰金我們可以計算當年幣值與幾年的通膨
還給冤罪者應得的賠償
但死刑,人死了不能復生
即便未來證明當初的證據證據力不足
這裡不講被"冤枉"的原因是
我們先接受廢死的觀點
法律無法做到跟神一樣發現100%真實,確認某人到底有沒有犯罪
反過來說
某犯從司法取回清白,不代表他就真的沒有犯下被懷疑的那條罪
司法裁判只能逼近真實
在多數人可以認可的範圍之下進行裁決
而自由刑也是一樣的狀況
對法律上認為被誤判者
僅能提供金錢的賠償
我們無法償還被害人逝去的青春歲月、人際關係
可能的所有發展
對此
廢死的朋友正面的回應是
至少冤罪者有機會可以看到自己沉冤得雪的一天
這是事實
但我只能說這叫做有機會
因為台灣監獄環境沒有想像中的這麼有人權
仍是"有可能"在役期之中因為任何原因死去或成為無知覺的植物人
而這邊的爭論
就是在雙方誰的機率低的問題了
是人民被司法誤判而死?
還是犯人在獄中死亡?
或者是說我們人民能否接受低到一定程度的機率,進而自動忽視?
但既然提到機率
我們就不得不講到廢死時常運用冤罪率的數字與一些知名的冤罪案
來說明冤罪是確實發生在我們的周遭之中
且其實機率沒有想像中那麼低
對此反廢死者的回應都是拿在世界各國普遍更高的再犯率來說嘴
並且以現行死刑判決困難,執行更是難上加難加強論點
而放出去的重罪犯再犯的機率頗高
如果被誤判者死於死刑很無辜
當然,死於重罪犯再犯下的人民也是同樣無辜
但事實上人類的生命不該用數據來比較
不過人類社會之中
確實有些命比其他來的低賤
特別是無人為他們發聲的那群
於是部分的廢死與反廢死達成了一定的共識
也就是無假釋無期徒刑的出現
反廢死所著重死刑的"零再犯率"
而廢死著重的是"自由刑的"可恢復性"
而"無假釋無期徒刑"完美的演繹了兩者的優點
即便無假釋無期徒刑的罪犯,的確有可能在監獄中犯罪,其實不是真正的零再犯率
而無假釋無期徒刑失去的時間,我們也無法還回,並非是真正的具有可恢復性
但很大程度上其風險比例是低到部分人可以加以忽視的程度
然而保守派的廢死與反廢死不能接受這種東西
保守的反廢死還是主張果報報償理論,希望犯人能以命相抵
保守的廢死則認為無假釋無期徒刑比死刑還更可惡
會把人關的不正常
是非常違反人權的行為
現在先進的廢死國家已經推出廢除無期徒刑的制度
有期徒刑上限只能二十來年
若是我們現在修出無假釋無期徒刑
未來勢必還是要進行再一次的修法與爭論
浪費社會資源
所以就形成僵局
而在僵局之中
死刑依舊存在
法官儘量不判死
法務部長沒事不會簽死刑令
同時廢死儘量提非常上訴、釋憲等等拖延執行時間
然後每年繼續吵一樣的問題
沒有任何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