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退伍轉公職 軍方爭取續領優存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03-14
〔記者羅添斌、曾韋禎/台北報導〕蔡政府對軍人年金改革採單獨處理方式進行,立法院
及行政院也多次要求軍方要檢討軍人退伍轉任時領取雙薪及續領優惠存款情形,軍方高層
官員昨晚指出,為兼顧社會公平正義及軍人權益士氣,國防部已推動修法,並以「例外條
款、正面表列」方式,讓軍人退伍轉任公職或政府轉投資公、財團法人時,仍能續領優惠
存款。
無法轉任才是弱勢 國防部作法本末倒置
對此,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認為,部分退役軍官能轉任公家機關服務,繼續為國貢獻所長,
固然是對人才的珍視;但這些人是以年資併計、年金分計的方式,在離開公職後再辦理退
休、領取年金。不該一方面領取優於一般水準的公家薪水,一方面還領有優存,這距離社
會的觀感太遙遠了。他提醒,多數無法轉任公職的退伍軍人才是弱勢,國防部的作法有點
本末倒置。
國防部昨晚預告公布「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二條之一、第三十七條之一條文
修正草案」,以正面表列方式列出軍人退伍轉任仍可繼續領取優惠存款的各個單位。
修正草案指出,辦理優惠存款軍職退伍人員,若轉任公職或依法遭停止或喪失領受退除給
與的情事者,其優惠存款應同時停止辦理;但服務於「國安會、國安局、國防部、退輔會
、海巡署及其所屬機關(構、部隊、學校)、中央及直轄市政府役政、軍訓單位或中科院
科技研發單位者」,不停發其優惠存款利息。
對於軍人優惠存款利率未來是分階段降低,還是可保留一定比率?修正草案表示,「有關
優惠儲存之利率及退除所得百分比等相關規定,授權由國防部會同財政部以辦法定之」。
似乎保留一定程度的討論空間。
軍方以「例外條款、正面表列」方式,列出退伍轉任後可續領優惠存款的各個單位,幾乎
已涵蓋現行軍人退伍轉任的大部分範圍,這是否符合社會對年金改革的初衷,以及行政院
、立法院要求軍方檢討現行制度?國防部官員說,軍方是站在維護軍人權益與士氣角度來
提修正草案,但未來還要經行政院、立法院的審議與討論。
立院曾通過決議與修法砍肥貓
國防部官員表示,以正面表列方式列出轉任後可續領軍人優惠款的相關任職單位,是為保
障考試人員合理權益,並適度區隔就任前相關職務,以吸引並留用具專業性、技術性及重
要職務經驗人員,確實維護部隊戰力。
立院曾決議,自二○○九年起,支領月退休金的退休軍公教人員轉任其他公職或政府轉投
資公、財團法人者,若新職月薪超越三萬二一六○元,就須停領月退休金及優存利息。立
院也在二○一○年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案」,明定退休公務員轉任政府捐贈、
轉投資二十%以上的法人、基金者,須停領月退休金及優存利息,同時通過附帶決議,要
求軍、教亦應比照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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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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