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大家喜歡把人分為文組和理組
通常文組泛指一些數理能力差的人
可是像每次討論法律議題
常常會出現兩群人
一群人懂法律,從法律的角度來解釋
一群人不懂法律,喜歡以自己的標準來判斷刑罰,也就是俗稱的法盲
問題是法盲的論述基本上是漏洞百出且邏輯不通
說他們是理組根本不對,理組的思考不會這麼沒邏輯
說他們是文組算是對的,但是會把法律人一起拖下水
所以文組的分類是否該精準一些
分成 文組法律人 文組法盲 理組
這樣可以減少比較多的誤會
文組法律人也可以跟理組合作
將砲火集中在文組法盲身上
因為通常問題較大的是他們
大家怎麼想呢
各位說說看自己屬於文組法律人 文組法盲 還是理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