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檢祭出馬部長 起訴馬總統

作者: cklol (鉲啼懦)   2017-03-15 08:59:44
1.媒體來源: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2.完整新聞標題:
檢祭出馬部長 起訴馬總統
3.完整新聞內文:
北檢偵辦馬英九洩密案,馬自認清白,但檢方特別挖出壓箱寶,援引馬21年前擔
任法務部長時針對「檢察一體」的會議紀錄,並引用馬選派的大法官蘇永欽意見、馬
簽署的人權兩公約規定,嚴格檢視馬有無「言行合一」,最後認定馬違法。
馬英九向檢方否認犯罪,強調國會議長涉及關說案是世界級醜聞,他是依總統職權找行
政院長討論,檢方參酌法院判決黃世銘有罪理由、國外法律見解外,並且大量援引與馬
英九過去的相關論述,證明他有罪。
檢方應免受干擾
檢方表示,檢察總長向總統報告偵查中的案件,已違反檢察一體原則,依據檢察一體規
定,連法務部長都無犯罪偵查之指揮監督權,如果法務部長都被排除在外,更遑論行政
院長及總統。
檢方特別找出馬英九1995年10月19日擔任法務部長,主持法務部革新小組第5次會議,認
為檢察一體係保護檢察官免受外力干擾的防護罩,以擺脫行政勢力及壓力團體干預的會
議紀錄。
認定馬教唆洩密
檢方並以馬競選總統期間,宣示全面禁止政府資料庫恣意連結、濫用個資,侵害人民隱
私,以及馬在視察調查局監聽、接見檢察官協會理事長朱楠、就職三周年記者會時,曾
多次強調杜絕非法監聽情事佐證。
檢方認為,馬擔任法務部長達3年4月,對檢察一體原則知之甚詳,明知關說案當時仍在
偵查中,縱使行政院長是檢察總長的長官,但行政院長不具刑事案件偵查指揮監督權
限,馬指示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已有教唆洩密的主觀犯意。
另檢方依據馬英九選派的大法官蘇永欽在大法官釋字729號解釋的協同意見書,亦指「為
保障檢察機關獨立,防止其他權力的不當干預,對於偵查中案件「結案前」其他憲法機
關「不得」對之行使資訊權。」
引用兩人權公約
檢方甚至引用2009年馬英九簽署批准人權兩公約中「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其中
明文規定「任何人之私生活、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得無理或非法侵擾,其名譽及信用
,亦不得非法破壞」。
檢方指出,馬長期從司法實務及法律教學,深諳法律專業及行政程序,明知人民對隱私
權、通訊祕密自由及資訊自主權之期待,為普世共識之基本價值,其執政期間亦迭次宣
示保障基本人權,顯見其對人權保障的法規及必要有深切了解,縱使為處理內閣閣員的
政治責任,也應以合法適當方式處理。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 ttp://ppt.cc/1rpWP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作者: BEHIND (8591)   2017-03-15 09:00:00
史上最強自表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7-03-15 09:01:00
難道只有我認為這是一場大戲嗎? 此外法院公信力....算了.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17-03-15 09:02:00
馬部長法辦馬總統我也認為北檢辦假的 1. 對比其他案 這罪不重2. 就算有罪 總統禮遇還是不減
作者: tedpc (cpdet)   2017-03-15 09:03:00
放心還有蔡守訓們罩著 演演戲高潮什麼?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17-03-15 09:03:00
3.辦給DPP高潮用的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7-03-15 09:03:00
蘇永欽,科科
作者: jason0829   2017-03-15 09:14:00
換屁股換個腦袋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7-03-15 09:17:00
千載難逢鬥下王金平的機會耶 真的是得意忘形精蟲衝惱了
作者: newcoco (.N.E.W. coco)   2017-03-15 09:25:00
既然叫做"會議"~難免就會"討論"~那會議來說干擾~有點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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