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台塑採購弊案 3人判賠9746萬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03-15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台塑集團總管理處前採購人員陳振偉,勾結日新貿易負責人王
蕙蘭、龍德公司負責人陳帝君,以拉高報價、縮短詢價日等方式,得標並賺取價差,陳振
偉5年來收取951萬元回扣,一審法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年8月;台塑海運等公司提出民事
求償,新北地院再判3人應賠償總計9746萬餘元。
檢調調查,陳振偉從98年起擔任台塑集團總管理處採購主辦,依台塑集團規定,招標案多
設網站讓廠商自行詢價、報價,按內規應公告28天。
判決指出,99年至103年間,陳振偉與陳帝君、王蕙蘭勾結,雙方合作拉高報價「灌水」
,並刻意縮短詢價日數,最短只公告1天,讓其他有意價標的廠商來不及參與,網站即因
詢價截止而關閉,王、陳因而輕鬆得標。
陳振偉為了讓報價合理,避免「獨家」報價出現,曾拿其他公司前案報價,存檔、修改內
容後,偽造報價單「陪標」;一審法院判陳振偉6年8月徒刑,另依背信罪,判王蕙蘭與陳
帝君2年與3年6個月徒刑。
刑事部分仍在高院審理中,台塑海運等公司另提民事求償,法官判陳振偉及王蕙蘭須賠償
台塑海運等3家公司4936萬餘元,陳振偉與陳帝君須賠償4810萬餘元,合計9746萬餘元;
可上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1085885
5.備註:真好撈,台塑油水多多多,所以才會有人大撈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