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這個立法是立意良善,
而且是對勞工好的,
問題在於沒有配套管制措施,
錯誤的政策根本就是在害人。
政府希望人力不足的公司可以多請人,
但公司不是吃素的,
人不夠自然想辦法擠,不然就不加班,
大不了不笑不走路,
我們公司輪班人員請假更麻煩,
常常無法請休假的人來加班,
前後班一人要上12小時。
我老婆在專櫃上班假變多了沒錯,
幹問題是一天要多上一小時補回來,
很多地方沒有檢舉根本不會有人來勞檢,
像是百貨公司這種小圈圈,
要換工作的時候新東家還會打去舊公司問,誰敢檢舉?
我老婆公司算是國際大櫃比較守法了。
(前東家報表做錯還要罰50元買飲料請人喝
整個靠北)
最後結果變成資方緊縮人力,
私人公司靠加班過活的低階勞工賺不到錢,
守法的公司沒錯人事成本提高,
但物價也漲了,最後苦的還是民眾…?
然後有些阿薩布魯的路邊攤也在那邊跟人家物價起飛,實際上誰知道是不是跟風,
有沒有人去查,有沒有管制措施…??
現在一片雞排50,已經很久沒吃了,
幫QQ
※ 引述《samgreco (花壇阿炮)》之銘言:
: 真的
: 以前老闆都強迫員工瘋狂加班
: 然後用底薪15840去換算加班費,每小時只需要給員工加班費107元
: 每小時加班費比正常工時還少
: 員工加班加越多,老闆賺越大 XDDD
: 現在一例一休修法沒給老闆彈性,老闆要員工加班,除了新法的加班費很貴之外
: 還要額外給員工放假。也就是說,老闆沒辦法靠凹員工加班賺取差額利潤
: 到外面另外找工讀生,除了要幫保勞健保之外,又要符合133元的法定最低時薪
: 法規訂太完整,老闆沒辦法靠凹員工賺錢,當然哇哇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