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halelover (哞哞哞哞王)》之銘言:
: 歐付寶輸了「付寶」商標戰 法官:有混淆誤認之虞
: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第三方支付業者歐付寶公司以「ALL PAY ALL付寶及圖」申請
: 商標獲准,擁有「支付Alipay.com & Device」、「ALIPAY」等商標的阿里巴巴公司跳腳
: ,經濟部審查決定撤銷原處分,歐付寶因此提出行政訴訟;智慧財產法院認為,兩者近似
: 程度不低,使用的商品及服務類似,且支付寶已是著名商標,歐付寶的申請具惡意,有混
: 淆誤認之虞,判敗訴。
: 歐付寶公司的前手茂為歐買尬數位科技,於100年間申請註冊商標,使用在「電子付款用
: 軟體」等類別上,在93至97年註冊的阿里巴巴公司發現後申請評定,智慧財產局駁回後再
: 提訴願,經濟部認有違反商標法,決定撤銷原處分,要智慧局另為適法處分,等同撤銷註
: 冊,歐付寶因此對經濟部提行政訴訟。
: 歐付寶認為,他們是台灣歷史最悠久、知名的第三方支付業者,而ALL PAY設計概念是結
: 合公司名稱與第三方支付,兩商標外觀、觀念、讀音不同,且付寶就是付款之意,非獨創
: ,識別性低。
: 歐付寶還指出,阿里巴巴服務對象非我國消費者,我國「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在104
: 年才實施,在此之前無法使用支付功能,何以支付寶在100年間就是著名商標?況雙方曾
: 於102年合作,對方當時承認歐付寶,非惡意申請;被告的經濟部及參加人阿里巴巴公司
: 都請求駁回。
: 合議庭認為,付寶非固有中文詞彙,不等於付款,兩商標近似、類別具高度關聯性,支付
: 寶商標經阿里巴巴長期使用,已是著名商標,具有識別性,兩者同為第三方支付業者,歐
: 付寶的關係企業還曾是阿里巴巴「支付寶購物卡」在台經銷商,歐付寶的行為是為了搭著
: 名商標便車,具惡意,至於雙方合作契約,只是貨款代收協議,與商標無關。
: 另,歐付寶主張法規未開放,何以成為著名商標?合議庭認為,我國消費者可透過網站資
: 訊尋求服務,加上阿里巴巴也有與台灣業者合作,使台灣網路商店及消費者都可使用支付
: 寶,可上訴;歐付寶的委任律師未回電,阿里巴巴的委任律師黃闡億表示尊重判決。
: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05572
這我知道
我是建議歐付寶若想認真開拓台灣市場
就別走這種偏門 感覺是COPY且會被人瞧不起
我是覺得既然是第三方支付 又想寶結尾 那可取名支三寶
但還是有點像 建議取諧音株 然後改字數加個姆 變成 姆株三寶
這是很朗朗上口 又好記的名稱
提供給歐買尬參考
大概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