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題
神A和大七的對決
結果搞半天竟然是大七先撞車才砸車
(有錯再麻煩鄉民指證)
可是FB新聞下面的留言
還是一堆人在那邊保護妻小臭了嗎
不然就是法律怎麼都保護屁孩
還有什麼大七當初應該撞死他之類的
另外大七撞車負擔神A修車費不是很合理嗎?
你有種撞人家就要賠啊
雖然看8+9要賠錢很爽
但我怎麼想都覺得神A的錢應該是大七要賠
有沒有為什麼風向還是沒轉過來的卦?
作者: Leo4891 (Leo) 2017-03-17 11:13:00
轉啥風向? 你不違停 不去追人家車不就好了?都開車追你了還跟你客氣?
作者:
Orzer (按☯KMT)
2017-03-17 11:14:008+9就是欠撞啊,幹他的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7-03-17 11:14:00大七長按喇叭->神A嗆聲->大七撞車->神A砸車->大七連續撞車
在八卦板帶風向超容易和民粹啊!你看昨天貼勞動部轉彎,一堆xx不點進去看公文就開罵
作者:
XXXXSOW (嗜插豬豬☻魔法使╭☆)
2017-03-17 11:15:00裝潢工人 vs 8+9 魯蛇互幹誰在乎風向 都死好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7-03-17 11:15:00我完全看不懂大七是要保護家人 還是讓家人處於危險
作者: lovew811159 (我是誰) 2017-03-17 11:15:00
好操弄
作者:
ooxxman (踏上旅程)
2017-03-17 11:16:00大7就是狂 不可質疑 如果你是頭又大 風向就會變了
作者:
C8C8DHC (11111111111111111111111)
2017-03-17 11:16:00職業不是原罪呀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7-03-17 11:16:00長按兩次喇叭就很挑釁了 駕訓班都有教什麼情況下怎麼按
作者:
f124 (....)
2017-03-17 11:16:00沒水準的吱吱跑去跳針吧 跟這裡一樣長按不就叫人下來對付你的嗎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7-03-17 11:17:00法律也有規定喇叭要怎麼用
作者:
g80123 (麥考姚)
2017-03-17 11:17:00蛇蠍女殺閨蜜的那一波褲子還沒買回來 不願意認錯啊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7-03-17 11:18:00按喇叭犯法? 追車堵人才真的有事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7-03-17 11:18:00正確按喇叭不犯法 長按喇叭確實違法又挑釁
作者: Leo4891 (Leo) 2017-03-17 11:19:00
違停還不能按喇吧 那救護車遇到違停不能響警鳴?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7-03-17 11:19:00覺得喇叭怎麼按都不犯法的 駕照要不要重考?
作者:
Walmart (沃爾瑪)
2017-03-17 11:19:00從不看FB新聞下面那種垃圾留言 一堆廢物
作者:
ERT312 (312)
2017-03-17 11:20:00大七或成最大北七
作者:
easy101 (品客)
2017-03-17 11:20:00我覺得應該告玩命關頭電影公司 害我以為撞車很爽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7-03-17 11:20:00按鳴喇叭,應以單響為原則,並不得連續按鳴三次,每次時間
作者: selfloss (basket case) 2017-03-17 11:20:00
標題有三寶 8+9 勞動部 就有一堆不看內文先噓帶風向的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7-03-17 11:21:00不得超過半秒鐘 幫雞腿換駕照的補點小常識
喇叭再怎麼按頂多就是罰款...也不會比併排停車危險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7-03-17 11:24:00只是想打一直說長按喇叭不算挑釁的臉車上有家人還主動挑釁 再來說撞車是要保護家人 真風趣
啊你一開始不要併排不就好了...難道你併排是應該的?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7-03-17 11:26:00沒人說應該啊 兩邊都有錯 所以兩邊都起訴了是有一邊被起訴還出來靠北公權力 又有理盲濫情的鄉民挺有人邏輯是不是停在一定要有一方是對的 一方是錯的明明雙方都有錯 而且都不值得同情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7-03-17 11:29:00起訴也是剛好而已啊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7-03-17 11:32:00只想說大7拿出當時撞車的氣魄勇敢承擔過錯 東扯西扯很難看
再難看也不會比併排還砸車,後來還像猴子一樣竄逃到各處的那些人難看啦XD
好一個各打五十大板 你中立選民?藍綠一樣爛 so?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7-03-17 11:35:00你是要選舉嗎 一定要選出一邊挺? 台灣人真的被選舉洗腦太久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3-17 11:35:00兩邊都有問題 妻小在車上我是不敢這樣啦
作者:
cka 2017-03-17 11:35:00被8+9追,夜市那邊又跑不掉,有人有更好的方法嗎?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7-03-17 11:36:00而且不認罪的一方往往會被判得更重 繼續詭辯不會讓你過更好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3-17 11:36:00報警啊 先動手就錯了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3-17 11:38:00敢倒車撞就不怕對方有槍喔 高譚市耶
作者:
f124 (....)
2017-03-17 11:38:00開車的全死光真的剛好而已 開車的水準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