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ither1009 (肥宅)》之銘言:
: 我常用一個例子來比喻
: 肥宅偶有很多金條
: 但偶不是把它鎖在銀行保險櫃,而是天天把它們纏在腰上半夜去河堤散步
: 果不其然,肥宅偶被半夜在河堤上抽煙喝酒的8+9搶惹
: 那些8+9有罪嗎?有啊
: 肥宅偶有權利天天帶金條去散步嗎?有啊
: 但肥宅偶跑來跟你哭哭說那些8+9好壞,你會不會在肚子裡笑我?會啊
: 大guy 4這樣
: ※ 引述《ptt888 (op)》之銘言:
: : 之前看到不少女生說,
: : 女生有穿著暴露權利, 女生要穿多露多性感,都是女生權利
: : 女生也有半夜去夜店等危險場所的權利
: : 但男生要尊重女生,男生有不侵犯(性騷擾或硬上)女生的義務
: : 女生穿著暴露或去危險場所,男生真的能克制不侵犯嗎?
假設你今天在交通很亂的地方,直直的往前騎車,經過路口不闖紅燈並依照速限騎機車。
結果被搶快左轉的四輪大爺撞飛,你會覺得你完全沒責任嗎? 按照法院應注意而非注意的邏輯,可能還是會吃到一成。
再把這概念拿來檢視這個案例
撞人的固然賠死,可是身在危險而不自知的你,討皮痛不就一個字嗎? 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