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認識
然後答應去套房裡喝酒喝到爛醉的女生
說
「You guys can fuck me but don’t hurt my friend」
然後隔天跑去控告性侵
他們也真的沒有hurt她的friend
跟她friend做愛的林姓新加坡人(只有這個人跟她friend做愛)
事後她friend表示不予追究
可是還是被檢方起訴
看來現場似乎是沒有錄影也沒有錄音
也不知道女生到底是在什麼情況下說出
「You guys can fuck me but don’t hurt my friend」的
如果有行房紀錄器
會不會像小李子裡面某個女生那樣因為配合變換姿勢等等而不起訴呢
有沒有星國四人組如果有行房紀錄器結果可能會大不同的八卦?
以後桃園機場外兜售行房紀錄器搞不好很好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