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busgun (Ottoman)》之銘言:
: ※ 引述《mitsunari (毛利要三成才行)》之銘言:
: : 我是這篇的po
: : 有些事想再說明一下
: : → g6m3kimo5566: 所以到底有沒有強迫請假阿
: : 神父的文章我很喜歡看 所以這個問題是一定要來回一下的
: : 今天上班 就偷偷拍了公司的公告(e-mail)
: : http://i.imgur.com/I4C9Fun.jpg
: : 可以從公告看到 休息日加班以4、8、12小時為單位
: : 國定假日則以8小時為單位
: : (我昨天的文章寫錯了 將休息日寫成例假日
: : 一時不查 深感抱歉)
: : 有沒有強迫加班時數... 有!
: : 有沒有強迫請假....... 有!
: : 勞動部的公文中有提到
: : 出勤多久應依雙方約定及事業單位內部管理事宜
: 還是來回一下文好了
: http://bola.gov.taipei/public/Attachment/72715103435.pdf 原函釋
: 勞動基準法Ꜳ4II
: 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
: 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
: 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 勞動基準法Ꜳ4III
: 前項休息日之工作時間及工資之計算,四小時以內者,以四小時計;逾四
: 小時至八小時以內者,以八小時計;逾八小時至十二小時以內者,以十二
: 小時計。
: 函釋加上這兩條法規其實就明白為什麼雇主會要求以4/8/12小時為單位
: 假設你的平均時薪$200,日薪$1600,然後雇主請你這個休假日要來上班
: 若雇主守法願意給你上述法規的工資,那來看看上班時數的平均時薪:
: 1HR: $1196/1
: 2HR: $1196/2
: 3HR: $1196/3
: 4HR: $1196/4
: (昨天因為先看到函釋才去找法條被誤導了 Orz)
: 若你是老闆,你會要你的員工來加班一小時就把你請走?當然不會
: 若你是老闆,你會讓你的員工來加班一小時就走就能領$1996?也不合理
: 所以這個函釋就是在解釋如果員工因故要早退的時候,加班費到底怎麼算
: 假設雇主要你來加班四小時,你做兩小時就請無薪的事假走了
: 那就是領上面算兩小時的加班費,而要是請半薪病假就詳見函釋的說明四
: 至於有人一直說為什麼來加班要走還要請假?
: 因為是老闆請你來多上班四小時的,同意的話就是走到休假日上班的規範
: 等同於「時薪很高的上班日」,既然一般的上班日要早退就要請假,
: 那休假日上班要早退卻不用請假然後還可以拿上述完整的4HR工資?
: 還有跳針老闆要你怎樣你就得怎樣不聽就請你滾蛋的
: 那幹嘛討論法規呢?老闆要你怎樣就得怎樣的話
: 直接口頭要你不打卡進公司無償加班就好了,連個E-MAIL都不給你留證據
: 函釋怎麼修,法規怎麼訂有差嗎?
: 法規訂的很爛沒錯
: (個人是主張除了重罰外,法規要明文規定保護+獎勵檢舉人的機制)
: 但連法規函釋看都不看或是誤解就急著說開後門或是髮夾彎
: 那下面也就是淪為一片謾罵而已,反正這年頭只要罵政府就有市場
: 是非對錯通通都不重要囉
嗯!這不是開後門那什麼才是開後門?
我問一下喔!
就如同 abusgun大大說的以病假為例!
那麼1196是時薪200的休息日四個小時的基數,那麼如果垃圾廢老闆休息日只要勞工上班3
個小時,那麼以病假為例:所以1196/2=598對吧!
不過有沒有覺得奇怪?
200*1.33*2+200*1.66*1=864喔!
所以請問一下,休息日上班可是上了3小時班勞工該拿864還是「共體時艱」598?
還有要是7小時勞工該拿2192還是1196又或者是1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