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案最大的貢獻是《廢 除 軍 事 法 庭》
1.現在軍法官、軍檢官整天沒事幹很無聊。
2.軍隊長官不敢再濫送軍法庭,因為法官、檢察官、書記官全不是軍人,連開庭都在地方法院或地檢署,想亂函送得小心反被告誣告,到時長官面子可掛不住。
3.禁閉室空蕩蕩戒護士很無聊,孑孓孳生登革熱橫行。
4.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指揮官旅長營長連長士官長,平安下庄最好,兵這種下賤的階級,不值得為牠賠上一切,不值得不值得啊…所以<平安和諧>最好,其他都不重要♡
訓練?那是啥? \(╯-╰)/ 牠馬的我沒聽過啦!
5.臺灣轉型正義千萬別忘了國軍,只有《黨軍->轉型正義->臺灣防衛軍》
軍人才能撕掉殺人黨徽、才會有尊嚴、才能得到人民支持,否則永遠是動輒得咎,還記得村裡海軍當兵失蹤的大哥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