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小蝦米惹到大鯨魚 員警盤查李永得遭督察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7-03-20 01:49:16
※ 引述《DongRaeGu (東拉菇)》之銘言:
: → drigo: 大家都忘了, 前陣子有台南員警捉議長夫人違停, 結果小員警 03/20 01:41
: → drigo: 被督察室叫去關切 03/20 01:41
你搜尋攔檢
你可以看到光是這個版 今年 就有十幾件新聞
一堆毒販 心虛的被警察查到
大家拍手叫好
可是今天攔檢到政府的官 就上新聞了
台灣真的是一個頗ㄏ的島
被警察攔 就出示證件就好了
拒絕出示證件 不是被popo 放走
就是被帶回警察局
根本沒啥新聞價值
一個根本沒有新聞價值的東西
被記者炒成新聞 搞成違憲 爛權 八卦版連發三四頁
一堆建盤鄉民的覺青血又沸騰了
其實就只是一個小警察例行安檢一天問百人問到一個"高"官而已
我建議 以後改成晶片身分證
將國民分等 警察也知道誰是官誰是民
不然這種無聊的新聞也能炒到台灣要滅亡了 警察國家之類的
真的不知道要回什麼
作者: tallman (小tall)   2017-03-20 01:50:00
合理
作者: hkt0857   2017-03-20 01:50:00
分等是好建議
作者: Tchachavsky (柴)   2017-03-20 01:51:00
吱吱反警察擴權 卻吱持保防法 覺青精神錯亂
作者: borissun (小毛)   2017-03-20 01:51:00
所以你認同李大驚小怪,只是發官威
作者: steve1012 (steve)   2017-03-20 01:52:00
呵 這個版就愛威權啊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7-03-20 01:53:00
李永得回去寫臉書鬧更大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7-03-20 01:53:00
被要求出示證件可以拒絕 你可以報身份證字號代替
作者: doomhammer (流浪大酋長)   2017-03-20 01:53:00
為什麼官就不能被檢? 你臉上有寫我是官哦?還是你要全
作者: doomhammer (流浪大酋長)   2017-03-20 01:54:00
國警察都背上全國官的臉級職姓名像在軍中一樣 莫名其妙...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7-03-20 01:54:00
怪給警察看不起他的舊拖鞋想討拍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7-03-20 01:54:00
的確是莫名其妙 不過八卦版大概還有16hr的熱度吧 ㄎㄎ
作者: doomhammer (流浪大酋長)   2017-03-20 01:55:00
這種咖就是享用特權的一方啦 該換掉了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7-03-20 01:56:00
心理真是不爽沒人認識客家主委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7-03-20 01:56:00
李應該官癌發作,小小一線三居然不認得我這簡十三大官.如果還要表明身份,那就太沒面子了。
作者: BJkiN (小姐不要...夫人在看)   2017-03-20 01:59:00
本篇正解,南部幸福部落法治沙漠的賤民還是滾回去洗洗睡。
作者: FreedomSD (2014逮丸好人好事代表)   2017-03-20 02:02:00
我喜歡XD
作者: Tchachavsky (柴)   2017-03-20 02:03:00
他南部橫著走 高雄副市長 出入有警察隨滬 幸福城市待久了 被保警洗臉 回家發臉書 明天老婆會去踹局長門
作者: lunarblue ( )   2017-03-20 02:03:00
拒絕出示證件還不配合調查,最好會被放走。這是警察的
作者: imega (哎妹嘎)   2017-03-20 02:03:00
取消台灣警察盤查的權力吧,對大家都好。
作者: lunarblue ( )   2017-03-20 02:05:00
不就理講,一堆人拿自行想像的去做個人攻擊,程度特高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7-03-20 02:06:00
如果今天是KMT執政,邱委員會踹內政部長門了。以後所有員警要配發人臉辯識系統,即刻查出大官身分。
作者: arishina (weishin)   2017-03-20 02:09:00
抓1個通緝犯要盤查幾十個幾百個?通緝犯會拒絕?廠廠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3-20 02:12:00
連官員都不是每個人都認得,通緝犯你是要警察怎麼每個都記而且臺灣的通緝名單上可多者,絕對不是警察能記臉的很多罪犯都是在盤查時查獲的,沒幹壞事配合一下治安維護這麼難?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7-03-20 02:15:00
鄭捷案之後,台北市主要車站被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核定為重點臨檢地點,當初嚴格執行時大家還叫好咧,結果鄭捷伏法也沒多久的現在,大家又覺得警察臨檢是擾民,可悲.
作者: lunarblue ( )   2017-03-20 02:33:00
兩回事也能當一回事講,人家今天在講合理懷疑這點又不是禁止警察盤查或臨檢
作者: rndsulgye (sss)   2017-03-20 02:47:00
警察攔檢也要符合一定的法律程序~台灣警察平常都馬選擇性依法
作者: ken0857 (我不是余文樂!!!!!)   2017-03-20 02:49:00
強烈建議,無正當理由禁止隨便攔查
作者: winger (台...台台台台台灣奴隸工)   2017-03-20 03:36:00
在路口照三餐槍殺路人,一年下來也可以幹掉一堆毒犯啊
作者: devilsaber (闇月)   2017-03-20 04:52:00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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